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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文物建筑消防管理存在不足

2015年02月04日 15:53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参与互动()

  国家文物局日前召开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暗查暗访情况通报会。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刘铭威向记者通报了暗访结果,在本次抽查的54处文物保护单位中,一些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还存在漏洞和不足,古城镇、古村寨和未开放单位消防基础设施严重短缺,火灾隐患较为突出。

  据统计,2014年国家文物局共接报文物建筑火灾事故18起,火灾涉及古城、古镇、古村寨及文物建筑,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6起,山西圆智寺、河南鸡公山近代建筑、浙江宁波天主教堂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的火灾,损失较为严重。

  今年1月15日~18日,国家文物局派出检查组,赴河北、山西、安徽、湖北、贵州、福建等地,以不通知当地文物部门的暗查方式,对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抽查,抽查了54处木结构和砖木结构类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36处。

  据刘铭威介绍,抽查发现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文物管理使用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人员脱岗、管理缺位、安全责任不落实、制度不执行、对违规用火用电和吸烟等行为的监管不力以及消防警示教育与宣传不到位等情况。二是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依然突出。有的文物建筑内违规烧大香高香,或者使用明火取暖炊事,燃煤、杂物等易燃可燃物随处堆放,缺少防火措施;有的未按规范敷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严重,线路老化和无绝缘防护;有的古城镇、古村寨文物建筑集中成片,巷道狭窄,或者地处深山离城较远,灭火救援难以有效组织。三是文物建筑消防基础设施普遍短缺。一部分文物建筑缺乏消防水源,未建设消防供水系统,或者已建设消防供水系统的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已老化损坏,不能满足消防需要;绝大部分文物建筑均未设置电气火灾防控措施。

  刘铭威指出,国家文物局下一步将就本次抽查的情况向全国印发通报,要求各地对照问题,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3月底前向文物局上报工作情况。此次抽查中发现的危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将反馈给相关省份文物部门,由省文物部门向文物建筑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落实主体责任。国家文物局将跟踪督办整改情况。

  彭泺

【编辑:马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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