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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新建小区须配建公租房 二居室户型将超九成

2015年02月13日 09:3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惠城公租房小区惠山居的环境颇为舒适。梁维春 摄

  随着保障房家庭陆续签订租房合同、入住新房,惠城中心区第四批公租房分配工作进入尾声。

  针对长期存在户型结构配比与市民实际需求间的矛盾,市住建局副局长王挚平介绍,未来新建的公租房二居室户型配比将超过90%,且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规划一定比例的三房户型。

  此外,面对放弃选房市民质疑公租房小区太过偏离主城区的情况,王挚平表示,接下来的公租房建设将改变大社区建设模式,而是分区域小规模分布,并且开发商配建部分公租房,与新建商品住宅社区共同管理和分享配套设施。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张峰

  户型配比与市民需求相悖

  据惠州市住建局最新消息,截至当前,惠和居、惠山居和金石花园二期等三个成熟公租房小区选房业主都已经全部签订合同。

  11日上午,记者在火车西站的惠山居走访中发现,已经有部分居民住进新房。东安花园的1、2栋近190户房源也进入签订合同阶段,另有房源在分户验收合格后也将于近期迎来保障住房家庭入住。

  具体到本次公租房分配工作,供选房源达到2159套,1433户保障房家庭有1154户成功选到房源,其中选择两房一厅房源家庭529户,选择一房一厅户型家庭625户。然而,在剩余房源方面却出现分化,当前批次供选房源两房一厅仅剩下72套,而一房一厅房源则仍有934套无人认领。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存在的房源户型配比与保障房家庭的实际住房需求间的矛盾仍然存在。一房一厅户型房源大量闲置的状况明显。

  对此,市住建局住房科推出优惠措施。针对公租房保障对象中,一房需求最为迫切的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含新就业大学生、中职院校毕业生),住建局推出《关于解决惠城中心区惠和居等三个小区公租房空置问题处理意见》,对该群体居住公租房给予20%的租金优惠,吸引这部分群体前来申请。

  市住建局分管保障房工作的副局长王挚平另外指出,针对该部分保障对象,公租房申请将实行常态化,随时申请可随时入住,并随时享受租金优惠。

  除了在去存量公租房上推出新举措,针对未来的公租房建设问题,住建局在调研保障房家庭实际需求过程中也做出新的调整。在新建公租房小区过程中,户型配比将大幅往两房一厅倾斜。

  王挚平介绍,在新建的保障房小区惠南花园,两房一厅的户型配比超过90%,而一房一厅户型配比则大幅缩减。此外,王挚平还注意到部分保障房家庭对三房户型的居住需求,在中央政策的允许范围内(公租房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将尝试增加一定比例的三房户型满足市民实际需求。

  一室一厅公租房租金无优势

  针对公租房分配过程中长期存在的一室一厅空置问题,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公租房的租金无明显优势是一个原因。

  惠山居、金石花园等公租房小区的房屋租金为11元/平方米,一般的一房户型为45平方米左右,单月租金接近500元。除非是纳入租金补助体系中的低保户或低收入家庭等保障家庭,没有租金补助的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在城市核心区的城中村或者城乡结合部也能找到不错的租房选择,如江北丽格大厦和下浦水印尚堤等租赁公寓,也不过1000元/月左右。

  新住进惠山居的无房职工小郑表示,自己刚刚大学毕业不久,也是刚从西站这边的城中村搬过来。小郑说,尽管在租金上并无太大区别,甚至公租房小区会略高,但就现代化的小区环境和社区氛围而言,公租房小区要好太多。

  此外,南方日报记者注意到,第三批次轮候家庭在本次选房过程中出现大量弃选情况。在1月12日的选房中,放弃选房的周女士告诉记者,上一次就是因为公租房小区位置比较偏,小孩教育问题难以满足选择轮候,这次还是这个原因。

  由于小区位置偏离城市核心区,难以满足保障房家庭的交通、教育、工作,以及社区管理等需求,出现保障家庭弃选的情况并非孤例。对此,市住建局相关部门给予了关注。王挚平说,惠州市未来的公租房小区建设将不再强调建大型社区和集中分配,而是根据当前市民的具体需求,以及城市新建小区的开发情况,分散布局。

  王挚平介绍,除了政府建公租房,未来开发商在开发相应的楼盘社区时,也将根据要求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租房。建好以后,无需移交政府,而是与开发小区统一管理。这部分房源开发商不许售卖,只能租赁,满足城市保障性住房家庭的公租房需求。

  “与商品住宅小区一起管理,不仅满足保障房家庭对地域区位需求和配套需求,在社区环境打造上也将更加专业。”王挚平同时指出,在租金问题上,开发商配建的公租房,未来将实行企业建管一体,租金由市场调节制,政府不做限制。对于补助发放,王挚平表示仍将按照政府此前的资金补助标准实施,若作为城镇居民低保户家庭,补助租金比例98%,就按照11元/平方米的租金单价,按不超过最大限制面积给予补助。

  释疑

  存量商品房能否转化为公租房?

  在2014年的楼市环境下,成交遇阻,存量房源不断积压,部分地市出台措施探讨政府回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1月6日,住建部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指导意见》明确,各地可以通过购买方式,把适合作为公租房或者经过改造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存量商品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

  结合2014年底,惠阳区政府公开向社会购买位于淡水土湖片区的100套商品房作为公租房的举措。联系当前惠州楼市巨大的去库存压力,这一现象能否得到推广,在优化公租房分配结构之余,有效缓解惠州的高库存压力。

  近日,记者针对这一行业发展趋势向惠州市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求证。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长王挚平介绍,这种传言一直在传,但在当前的惠州房地产市场推广的可能性较小。当前惠州楼市(尤其城区)的户型结构基本都在60平方米以上,难以满足中央对于公租房住房面积的上限要求。

  即使实现回购,也仅有以前开发的一些单体楼公寓满足条件,对于存量市场而言并不具备操作空间。

  此外,谈及未来惠州公租房建设情况,王挚平直言政府主导建设仍将作为主导,在惠州公租房建设中,土地和资金投入充足,政府保质保量完成每年的建设目标。

  租金优惠只是阶段性的

  随着当前批次公租房分配工作接近尾声,新选房的保障房家庭陆续入住。新入住惠山居、惠和居和金石花园(二期)的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将获得20%的租金优惠,这引起此前已经入住的保障家庭的不满。

  对此,记者了解到,在惠州此前的公租房租金补助体系中,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并未包含在内,直至去年底,市住建局发布公告,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含新就业大学生、中职院校毕业生)将按片区政府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享受20%的租金优惠。

  针对市民质疑为何只有新入住的才有优惠?为何只有入住惠山居、惠和居和金石花园(二期)的有优惠?而入住东安花园的没有?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的实施本身就具有阶段性,也是针对当前几个老公租房小区长期存在的一房户型空置情况推出的,提高存量房源的利用率,避免社会资源闲置浪费。

  对于市民的不理解,王挚平指出,尽管公租房分配工作的实施主体是政府,但收取租金就代表其属于市场行为。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决定,先挑房源的公租房家庭,户型好朝向好,价格偏贵也在情理之中,现在的选房市民挑选剩下的房源则适当享受租金优惠。王挚平还表示,只要先期入住的保障房家庭愿意重新选房,放弃此前选择的优质房源,主管部门将重新签订租房合同并将其纳入租金优惠体系中来。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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