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住宅门口禁设探头保护隐私权
2015年03月12日 10:33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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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针对居民住宅窗口、门口等涉及他人隐私的场所和部位安装、使用具有视(音)频采集功能的技防系统,违反者给予相应处罚措施……近日起正式施行的 《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作出这样的规定,以保护公众的隐私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技防系统采获信息外泄而导致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情况屡屡发生,尤其是监控探头安装在居民住宅窗口、门口备受争议,有的当事人甚至因此对簿公堂。2014年11月《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经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获得通过,专门强调了保护隐私权的内容,明确了管控采获信息的使用,以便保护隐私权不受侵犯。
【编辑:马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