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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成受访者陷购房纠纷 广东江门房企将建诚信档案

2015年03月13日 10:3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房子价值昂贵,动辄近百万,是许多市民一生中购买的最大宗商品。在购买房子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不少纠纷。2014年关于房屋销售方面的纠纷频发,较为常见的是小区实际建设情况与楼盘模型、销售人员介绍的不符、开发商迟交楼、房子面积缩水等情况。调查显示两成多受访者曾遭遇购房纠纷事件。

  在规范市场环境方面,相关部门和机构作出不少努力。下周,江门市住建局将在全市推行《江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着力构建诚信的市场环境,江门房地产行业协会也在规范市场环境方面作出不少努力。去年,江门房协将江门“问题楼盘”嘉悦名都的开发商远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成员单位中除名,展示了房协规范市场环境的决心和行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本期楼记为你披露江门房地产行业不诚信行为,并请专家为消费者避开购房陷阱建言献策。

  ●南方日报记者 全泽超 梁慧君

  记者调查

  超八成纠纷因房企开“空头支票”

  2014年对楼市而言是动荡的一年。从年初的降价风波起,楼市一直在忐忑中前行。而在动荡变幻的市场中,由降价促销、产品质量、合同陷阱等诸多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屡屡发生。年初买家退房打砸售楼部、与物管产生争端等事件屡见不鲜。

  过去的一年,江门楼市在艰难中仍有长足的发展,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都诚实守信,规范经营,江门楼市发展势头良好。但仍有部分开发商急功近利,不守信诺,与购房者产生纠纷,成为行业的污点。

  笔者在已购房市民中选择70个样本进行调查,有超过两成受访者表示曾遭遇购房方面的纠纷。购房者反映,房地产企业的不守信t行为主要集中在“没有兑现售楼时的承诺”、“小区效果与楼盘模型不一致”、“迟交楼或未达到交楼条件即交楼”、“楼盘质量不好”等几个方面,其中有超八成纠纷来自开发商“没有兑现售楼时的承诺”。开发商乱开“空头支票”的行为虽然在短期内可以带旺楼盘的销售,但从长远来看,开发商此举砸了自己的招牌,无疑是饮鸩止渴。

  据笔者梳理,在过去的一年里,一些不守信行为仍时有发生,开发商迟交楼、更改规划等不守信案例多发。去年底,江海区某楼盘在应交楼的时间工程却未完成,为避免高额的违约金而匆匆交楼,业主收楼时发现甚至水电仍未通。后来住建部门叫停了该楼盘的收楼手续,责令其整改。迟交楼问题在江门并不少见,最为恶劣的是北新区某楼盘二期疑似资金链断裂,造成拖延多年仍未能交楼的局面。去年初,部分业主到信访局上访,并在市工商部门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上反映楼盘违约,延迟交楼问题,要求政府介入调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政府部门答复将介入处理,盘活该楼盘以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不守信的行为最终都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会失去购房者的信任。去年末,江门市房协更是将该楼盘的开发商从其成员单位中开除。

  部门对策

  分六个等级为房企建诚信档案

  在规范市场环境、构建诚信体系方面,政府职能部门推出了相关措施。笔者从住建部门了解到,江门市住建局出台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有望进一步规范市场,建立诚信体系,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该办法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评定分成AAAA、AAA、AA以及A、B、C六个等级,要求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动向有关单位申请建立诚信档案,同时市民也可参与曝光房企的不良行为。据悉,该办法将在下周一开始正式推行。

  办法规定,江门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将通过向有关部门征询、企业录报、群众反映、媒体曝光等方式采集诚信信息,其中包括项目规划条件、土地用途、开发建设规划等项目基本信息,也包括企业诚实守法的正面信息和违反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负面信息,这些信息将作为档案存储进住建局统一的开发企业诚信信息平台中。

  元子地产总经理谭华驹认为建立诚信档案对构建诚信的市场环境而言是好事。首先,建立诚信档案有利于购房者了解企业的信誉程度。以前购房者想知道一家开发商信誉如何,只能够通过朋友间口碑去了解,由于个人喜好不同,得到的信息并不客观。现在有了这个措施,购房者能够查询到对开发商更客观的信誉评价。其次,购房者热捧信誉好的开发商,对部分信誉度落后的房企带来销售上的压力,势必促使这部分企业从各方面做好服务,诚信经营,促进整个行业的进步。

  专家支招

  如何避免购房陷阱?

  “居者有其屋”是中国人传统思想,买房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可是人生头筹大事,有些人为买上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穷尽所有积蓄,甚至花光父母积蓄。因此购房时千万不可大意,须避免购房陷阱。

  签订合同要留心

  签订购房合同前一定要先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两书”,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这是保障购房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的关键。同时,在签约过程中要把购房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看清楚,包括房屋价款、质量、交房时间、房产证办理事宜、违约责任等。

  宣传广告别轻信

  目前市场上不少的楼盘宣传广告,虚构事实或隐瞒了重要事实,不少开发商通过这样的广告故意夸大区位优势、地段价值,刻意渲染楼盘环境,捏造小区生活配套,隐瞒不利因素。因此,置业者购房要实地考察、保留广告单等相关宣传资料,必要时把广告宣传内容载入正式合同中。

  警惕使用年限缩水

  我国目前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很多购房者以为70年是从自己签合同的那一天开始算,其实这个70年是从开发商与政府签下土地使用合同的时候开始算,而土地使用年限有些开发商会刻意隐瞒。因此,市民买房前需要求开发商出示土地使用合同,如开发商拒绝可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查询土地使用年限。

  谨防配套设施缩水

  购房者要想知道期楼的规划和配套基本根据开发商的设计图和规划图,但是有时候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为了节省成本从而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到实际交房时,购房者会发现其中不少规划与配套落空,相关配套要么没有,要么质量和数量缩水。因此,市民在购房前一定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与合理性,不要被表面现象迷惑。同时核查该楼盘具备的教育设施配套是否为教育部门所认可。

  抢购特价房需留心

  一些重要节假日到来时,部分开发商会推出一系列特价房,以低价吸引购房者的注意。但是一般来说特价房多数都是一些位置不佳、朝向采光不好、户型结构存在问题的一些“无人问津”的产品。购房者意欲购买特价房时,一定要谨慎考虑,权衡性价比,千万不要被诱人和抢购的气氛蛊惑。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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