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彩石山庄272名购房者愿解约

2015年03月19日 17:1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济南3月18日讯(记者 宋立山 实习生 马晓硕) 记者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自3月9日三联彩石山庄尚华居、绿松苑项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启动以来,已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购房者办理调解手续。截至3月18日,共有272名购房者到济南历城人民调解组织表示同意解除合同,要求三联集团退款赔偿。

  目前,这些购房者向历城人民调解组织提交了人民调解申请书以及评估申请书,领取了《选择评估机构通知》和《选择评估机构须知》。

  3月29日,历城人民调解组织将从编入济南法院《委托评估、拍卖机构备案名录》的评估机构中,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选取评估机构。待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后,历城人民调解组织将依据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进行调解。

  据了解,彩石山庄尚华居与绿松苑项目的购房者与三联集团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至今已过多年,虽然三联集团构成违约,但已经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自2014年10月30日三联集团的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至今,尚无开发商表达接手建设尚华居、绿松苑项目的意愿,土地使用权也没有进行二次转让,实现土地增值。鉴于要求解除合同、退款赔偿的购房者解决纠纷的心情较为急迫,为了尽早实现此类购房者的合法权利,自今年3月9日开始,先期调解要求解除合同、退款赔偿的纠纷,暂不调解要求建房的纠纷,待新的开发商确定后随即调解。

  济南中院副院长刘延杰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提醒,购房者不论在选择解除合同、退款赔偿,还是选择建房时,应当慎重考虑目前尚无开发商接手建设尚华居、绿松苑项目的客观现实、权利实现的时间成本、将来建房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以免影响权利的尽早实现。

  

【编辑:马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