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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增违建下降24%

2015年04月02日 11:34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

  昨天是“《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一周年的时间。在这一年时间里,我市在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方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去年全市新增违法用地同比下降47%,新增违法建筑下降24%。

  去年4月1日,《实施办法》正式执行,我市据此确定了1个街道和12个社区的试点区域。据市查违办有关人士介绍,一年的时间里,我市明显加快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比如,建立了特派员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完善处理系统开发建设和“违法建筑一张图”,制订工作指南、操作指引、格式文书等配套文件,深入试点区域实地调研20余次。去年进行拆除、没收、临时使用、处理确认等分类处理,共受理补申报308宗、处理申请1395宗。

  龙岗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则从辖区实际出发,积极开展了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原村民非商品房建设、危旧房拆除重建等疏导政策创新和实践创新。

  今年,我市还将选取典型社区重点突破,拓宽调查评估渠道,对试点政策的程序、标准等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政策执行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完成全面总结评估报告,进一步明晰全面实施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路线图。尚未开展试点的区域提前筹备机构、人员,为试点全面铺开做好准备。(记者 徐强)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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