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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20万 二手房贷款年限延长

2015年04月10日 10:54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

  市公积金中心昨天宣布,自4月15日起实施最新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使用政策:家庭最高可贷额度将提至120万元;二手房抵押贷款年限将延长。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将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具体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增加20万元。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视是否缴纳补充公积金,个人最高额度分别提高至40万元和50万元,家庭最高额度为80万元和100万元。

  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年限也将作出调整。5年以下房龄的二手房,最长贷款年限仍为30年。6年至19年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由过去的“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20年及以上房龄的二手房,最长贷款年限一律调整为15年,并且不对房龄设限。

  市公积金中心同时表示,5月1日起将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凡职工连续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交付房租,同时不再设定房租收入比限制。提取部分用于租住公共租赁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其他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限额暂定为2000元/月。

  【提醒】

  未过户未放款可重申请

  目前已经在公积金申请进程中的市民,只要还未过户、未放款,可以终止进程,重新按新政申请。(记者 赵翰露)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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