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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一老旧小区引进物业 去留居民定考察期一年

2015年04月10日 15:37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

  富宁街利群市民服务站辖区的党委一号大院在3月16日与新祥安物业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物业合同,自此,党委一号大院在自管十几年后又有了物业。

  “服务好了,相信物业费能收上来”

  此前,党委一号大院都由市民服务站聘用卫生清扫员进行垃圾清理,每月每户收取5元的卫生费。2014年,小区被列入兴庆区政府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改造完成后,利群市民服务站主任李晶晶发现小区急需引进物业。“才一个月时间,新购置的12个条形椅就有损坏丢失现象。”李晶晶说,有了物业后,公共设施才有人监管维护,小区安全才有保障。

  有了想法后,李晶晶做了调查,大部分居民接受引进物业的观念。不过,老旧小区的收费标准和收缴率问题让引进物业变得困难重重。

  好多物业公司放弃了,最后,宁夏鑫祥安物业有限公司于3月16日进驻党委一号大院。鑫祥安物业经理马新成说,物业费收缴率不高,可以规划停车位收取费用,补贴一定的缺口,“只要提供好的服务,相信物业费也可以收上来。”

  去留还得居民说了算

  马新成说,党委一号大院一个小区12栋楼,525户,分别属于3个单位,在利群西街、新华街、利民街共有5个门,现在还需要配合安装监控和大门,规划停车位等基础工作,先有3个月的过渡期,需要逐步完善物业服务。公司进驻后首先为居民提供最基础的物业服务,在居民渐渐熟悉、了解、接受的情况下,再提供更高层次的服务。

  “老旧小区的居民收入低,物业意识淡薄,市民服务站主要采取成立业主委员会、社区自管、居民承包等多种管理模式,但都比不上物业公司的管理规范。”不过,在富宁街市民服务中心副主任马文成看来,物业公司的去留,还得居民说了算,而物业公司只有一年的表现时间,“如果一年后让居民满意了,继续留用,不满意,还将回归社区自管的模式。”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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