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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局长违建别墅 切不可不了了之

2015年04月14日 10:2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绘图:简仁山

  银瓶嘴

  樟木头镇精英别墅区B1号是一栋三层的豪华别墅。包工头李立国气愤地说:“这别墅我盖的,没有任何施工手续,是违章建筑。”这栋豪华别墅的主人,是现任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樟木头分局局长连金奎。双方因面积计算方式各执一词,产生了5万元工程款的纠纷。对于别墅是违建的说法,连金奎予以否认。不过,樟木头镇住建部门确认,连金奎的这栋别墅确实没有办过报建手续。

  樟木头镇住建部门确认,这栋别墅确实没有办过报建手续。至此,这栋别墅“违建”的本质确定无疑。

  我们是一个土地资源严重紧缺的国家,科学合理地保护好土地资源,乃各级政府以及相关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近些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也接连出台多条“禁令”,旨在从源头上遏制违规大肆修建别墅的问题。

  通俗地说,中央层面曾五发“禁墅令”:国土资源部早在2003年就紧急下发《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45号文〕禁止别墅供地;2006年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又共同研究制定的《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第十五条,别墅项目用地被明令禁止;2008年1月,国务院再次下发《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2010年3月国土资源部又一次强调“严禁向别墅供地”;2012年2月底,国土资源部公布《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

  虽然中央层面三令五申禁批别墅用地,但依然有一些地区出现别墅群,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别墅地块的出让是一大笔收入,别墅后面的大笔税费也令一些地方部门难以割舍;另一方面,一些人违反规定偷偷摸摸违章建设别墅,这就造成了违建别墅的出现。

  具体到东莞,因为经济水平较好,诸如别墅之类的高档、豪华住宅本就屡见不鲜。一些违建别墅之所以堂而皇之存在,还因为在一些违章建筑上存在“历史遗留”问题。2013年7月,东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在判断违法建筑性质时会分成三类,分别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在建存量违法建筑’和‘新增违法建筑’,区别三者的重要指标就是以2012年11月20日为时间节点。凡是在11月20日这个节点前既定建成的则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我们并非故意包庇违法建筑,只是在处理历史遗留违建的问题上,我们也在加快上报市里讨论研究决定,但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执行方案”。

  具体到樟木头社保分局局长的违建别墅上,因为该别墅在2012年7月主体工程完工,是否就能因为“历史遗留”而躲过被拆除命运呢?

  事实上,违建别墅并不像一个假冒伪劣手机可以揣在口袋里,它是占地数百平方米的违章建筑,不可能不声不响、悄无声息地建成落地。没有任何审批手续,住建部门和城管部门为何眼睁睁地看着它完工?监管部门有必要就自己的监管责任作出说明,否则,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恐怕要大打折扣。郭杨阳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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