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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单位租房做集体宿舍或可提取公积金

2015年07月24日 14:17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

  信息时报讯(记者 田桂丹 刘宇雄)今年年初至今,曹志伟、崔虹等委员又通过市政协知情问政平台,陆续向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公积金制度的若干补充建议。昨日,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向记者透露,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专门组织提案办理座谈,与提案委员共同探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政策。

  曹志伟表示,应该让每个缴存者至少有一种使用公积金的渠道,比如已购房的允许其提取公积金交物管费,或者是允许单位租房做集体宿舍的,可去提取公积金。

  “每个缴存者至少有一种使用公积金的渠道,哪怕每月只有100多元。对于已购房的人来说,可以考虑允许提取公积金交物管费”,曹志伟提出,要提高职工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关键还是要扩大使用渠道。

  “对于中高收入者来说,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乃属锦上添花,对低收入者用于租房才是雪中送炭,当然两者均可做,但要平衡、要分先后,对低收入者而言,租房比买房更迫切。”曹志伟建议,降低低收入人群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的门槛,包括允许合租房、集体宿舍使用住房公积金,允许企业帮忙代办申请提取,让公积金政策能彻底普惠到最基层的群众。

  他还提出,可以尝试打破“强制性”的货币缴存规定,将所缴纳住房公积金转为免税工资或提供员工集体宿舍(即实物公积金)。尤其是对于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必须允许外来工自由选择缴存货币住房公积金或者让企业选择提供住房保障的方式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这样既能减轻社会负担又让员工得到实惠,而不是将钱交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几经申请兜一圈才回到职工手上。

  对此,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向公积金管委会建议,让所有的缴存人都有一种使用公积金的渠道和方法。例如租房提取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不仅鼓励单位代提代办,还正在探讨无需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等便民措施,以便让缴存者更便利地享受到公积金带来的实惠。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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