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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早出让住宅用地年限尚余40多年

2016年04月21日 08:2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近日来,温州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的事件引发社会热议。昨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关于出让住宅用地,本市按国家相关规定,出让年限为70年,目前本市最早出让的住宅用地到使用年限届满还有40多年。按国家相关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目前尚未出台关于土地出让期限届满续期的具体实施细则,以后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土地出让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研究制定。

  北京最早出让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尚余40多年

  据了解,199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第11号令《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标志着本市开始实施以出让为主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北青报记者查询该文件对住宅土地的相关规定显示,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若以1992年为时间节点,目前本市最早出让的住宅用地到使用年限届满还有40多年,工业、科教文卫体、其他综合用地的使用年限还有20多年,期限最短的是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若从最短时间来看,只余10多年,部分项目将在2020年以后到期。

  对于北京出让住宅用地到期如何处置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目前尚未出台关于土地出让期限届满续期的具体实施细则,以后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土地出让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研究制定。

  “土地续期”地方只有建议权

  4月19日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通过官方微博对深圳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目前深圳需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国家规定的最长土地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的剩余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内,补交地价数额为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

  那么,基准地价一般是如何确定的呢? 就北京而言,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基准地价,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的基础。基准地价,由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用及土地开发的其他费用等因素构成,并结合地块位置、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年限确定。

  深圳连夜解读之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也对此发表了看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俊祥称,“土地续期”问题是中央政策的权限,正在等待中央制定政策。“无论是温州也好,深圳也好,当地只是做尝试和试点。地方最多只有建议权,没有制定权。”

  商住楼“土地续期”如何解决?

  除了70年产权的住宅,楼市中还存在大量的商住楼。由于商住楼的土地性质属于商业综合用地,产权一般为40年或50年。虽然有像朝阳门佳汇国际中心有70年大产权的商业用地的项目,但毕竟属于少数。

  相比较70年的住宅,不少商住项目因为位置好,价格较便宜,吸引了大量购房人。而且对于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来说,普通住宅异常严厉的限购政策让许多购房者选择了不限购的商住项目。这部分商住项目年限只有40年,将先于住宅产权到期,预计将于2020年以后密集出现。对此,许多购买了商住项目的市民担心,很快到期的房子将如何续期。

  对此,北青报记者咨询多名有关部门人士,均表示目前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具体怎么操作,可能还需要相关的立法研究。至于商业用地40年期限的问题,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则提醒,投资商铺等要注意土地年限。北京一名房地产领域的律师则表示,投资商住项目,要特别注意土地年限问题,对于这部分房子不太可能像普通住宅那样自动续住。

  国土部赴温州调研住宅土地续期问题

  据央视新闻报道,昨日,国土资源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浙江省温州市调研指导住宅土地使用权20年到期的延长问题。近日,有媒体报道温州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又要花几十万元“延期”。温州市国土局称“收几十万元出让金才续期”是误读。

  据了解,此前国土资源部已要求浙江省温州市及时上报情况。据了解,在温州市主城区横河北新村、水心、上陡门等社区,部分居民房屋的20年期限土地使用证从去年开始陆续到期。温州市主城区20年期限土地使用证到2017年底到期有600多宗,到2019年底到期有1700多宗,主要集中在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等特定区域、特殊时期的特定房屋。

  文/本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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