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信息

上一页 今后继承权不强制公证 房屋继承繁琐依旧(2)

2016年07月12日 16:3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核心提示:在继承老人房产时,很多市民都对“继承权公证”这一环节颇有微词,认为其花费不菲且程序繁琐。而最近,一条“继承、遗赠房产已无须办理公证”的消息广泛流传,引得许多需要办理房产继承的家庭纷纷叫好。

  新政只是第一步

  还需减轻取证负担

  如果老人生前留下了遗嘱,老人去世后,子女拿着遗嘱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可以吗?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也表示,因为遗嘱可以书写多份,不同形式遗嘱的效力也有所不同,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样要对遗嘱效力进行确认,遗嘱是否是老人自己写的?是不是自己的意思表示?是老人留下的最后一份遗嘱吗?对于这些,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样没有能力审核。

  “我们正在与公证处联系,希望对方提供查询,或者能够证明是否是最终的遗嘱公证,再或者是让继承权的当事人都到场,问询是否有其他遗嘱公证。”上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资深人士说,但最终问题可能又绕了回来,“让继承人都到场,但这些继承人是不是全部继承人?”

  有分析称,即使当事者拿着遗嘱去进行不动产登记,还是得“自助”进行繁琐的取证。而类似于“证明死去的父亲没有私生子”、“证明死去的母亲没有养女”这样的奇葩证明也有可能频繁出现。到头来,他们或许发现花钱公证还是最省心的方法。

  因此,多位受访者认为,目前通知的废止是第一步,接下来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需要其他部门配合,还要完善诚信体制,建立社会联动。”一位业内人士建议,探索新的方式,例如推广社会化服务调查的方式,或者赋予某些机构社会调查的权力等,“不能为了解决老问题带来新问题”,但预计这将是一项长期的过程。齐鲁晚报记者 马云云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编辑:左盛丹】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