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安徽合肥出台住房限购查询实施细则

2016年10月08日 16: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安徽合肥出台住房限购查询实施细则
资料图 中新社发 张云 摄

  中新网合肥10月8日电 (记者 吴兰)安徽省合肥市继10月2日晚间发布楼市新政,重启限购的“房十条”后。该市房地产管理局8日对外发布“住房限购查询实施细则”,规定当前凡在合肥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和存量住宅,必须先查询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信息。

  由于房价上涨过快,厦门、南京、合肥、苏州被业内称为“楼市四小龙”。作为典型的中部内陆城市,尤其是今年春节后,合肥新房、二手房价格一路飞涨,多次领涨全国,价格急速迈入“万元时代”,数月涨幅位居全国前五,且呈现一房难求的局面。

  10月2日晚间,合肥官方正式对外发布该市重启限购政策,市区范围内开展限购的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并从严控制公积金贷款。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而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则限购1套。与此同时,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合肥市住房限购查询实施细则》,是该市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限购令”的具体实施细则。

  该细则明确规定,购房人、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而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若玩忽职守,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