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武汉对精装房装修价分档“限价”

2017年05月11日 16:01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张希为 通讯员田亮亮)昨天上午,武汉市房管局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全市房管系统及主要开发商代表参会。会上,房管部门表示,将按照不同价格区间对装修房售价进行价格指导,不服从则暂缓发放预售许可证。

  自武汉楼市管控升级以来,不少开发商虽申报的是毛坯房,但却以捆绑搭售或附加条件等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精装修服务,实际上购房者买到手的房子价格“虚高”。在昨天的会上,房管部门明确提出,将对精装修项目划分档次,分档制定指导价。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现)售许可时,在预(现)售方案中明确是否为全装修房,并就接受装修价格指导、制作样板房和公示并严格执行装修标准等做出书面承诺。对于不接受全装修价格指导的开发企业,暂停核发该项目《武汉市商品房预(现)售许可证》。

  市房管局市场监察处副处长屠浩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指导价是根据装修成本、购房者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的普遍认可程度作为标准来制定的,这个指导价会根据不同时期市场实际状况而定,是个弹性数据。

  此外,房管局要求,开发企业应在项目销售现场公开展示全装修样板房,明确交付内容和范围,公示装修价格、标准、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型号、房屋装修合同(协议)样本,在“一房一价”表中应单独注明装修的单价和总价。在与购房人签订房屋装修协议时,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签订。装修协议应包括房屋交付标准、装修价格、装修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型号、维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编辑:魏巍】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