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南昌对市区住宅和商住混合用地出让限房价、竞地价

2017年09月22日 21:43 来源:新华社 参与互动 

  南昌对市区住宅和商住混合用地出让“限房价、竞地价”

  新华社南昌9月22日电(记者余贤红)记者从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22日南昌市再次升级房地产市场调控举措,对市区住宅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并对住宅实行限售政策。

  新出台的政策明确,南昌市市区范围内住宅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对“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用地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含商住)项目,在商品住宅销售及转让过程中,实行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简称三限房)。

  同时,“三限房”优先满足本市户籍在市区无自有住房的成年市民,并限购一套。“三限房”购房人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通过继承方式取得的“三限房”,须在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取得“三限房”时间累计满5年之后方可转让。

  此外,南昌市规定,自2017年9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新交易的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上注明“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字样。

【编辑:魏巍】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