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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拟推人才“房票” 非本地户籍个人可持票购房

2017年12月22日 19: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武汉12月22日电 (记者 张芹)非本市户籍个人凭“房票”,可在武汉市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22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武汉市房票(人才住房劵)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资料图:沈阳春季房交会现场,市民在沙盘前驻足。孙昊声 摄
资料图:房交会现场,市民在沙盘前驻足。孙昊声 摄

  今年7月,武汉市发布《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试行)》,公布了推动民营经济突破性发展的16条措施。其中,首次提出:对生产经营规模和财政贡献达到相应标准的行业骨干企业,向其发放人才购房“房票”,企业人才凭票可在武汉购买首套住房并享受补贴,持票人由企业自行确定,单个企业不超过20人。

  根据22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房票”是指对达到相应标准的企业以及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政府发放用于租购房屋的补贴凭证,发放标准由各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管理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对于非武汉市户籍个人来说,该政策实施后将带来一大利好。意见稿规定,非武汉市户籍个人凭房票可在武汉市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即持有房票的非武汉市户籍个人,可不受限购政策制约,购买首套住房。

  意见稿还指出,房票实行实名制,不得提现、转让和赠与。房票自发放之日起,有效期24个月,未在有效期限内使用的,自动失效。企业或个人持“房票”在武汉市购买新建房屋(含厂房、经营用房、住房)时,可将“房票”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抵付等额购房款。也可先自行垫付相关费用后,再凭“房票”及相关资料至该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门结算。此外,意见稿明确规定,使用“房票”所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完)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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