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9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综合报道,去年出任纽约市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的华裔法官陈卓光(Denny Chin),鲜有地接受纽约时报访问,谈论他将近16年法官生涯面临的最大挑战。他说,量刑(sentencing)是法官的最大考验及最困难的抉择,他努力学习如何法、理、情兼顾。
现年57岁的陈卓光,最引人注目的案子,无疑是把金融界巨骗马多夫(Bernard L. Madoff)重判白领阶级前所未有的150年徒刑。但他表示,影响他的量刑思维、教他如何兼顾惩罚与改过迁善、吓阻与同情的案子,大多数都涉及升斗小民。
他说:“毫无疑问,这类案子造就了我,形成我的思维及我对事务的反应。判断别人对错或是否把人送进监牢,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或像日常生活那样简单。做出此种裁决,兹事体大,有许多事情需要考虑,要权衡彼此冲突的关切和利益,而这是我们必须一直做的事情。”
2004年2月,一名涉及抢案的女性被告玛洛‧基德(Marlo Kidd)听候他量刑宣判。基德为两名蒙面持枪打劫洋克市(Yonkers)银行的男子把风,抢案十分暴力,警匪交火后,一名抢匪丧生。根据联邦量刑准则,她最高可判六年徒刑。
被告律师要求判处软禁,因为被告要抚养年龄5岁到13岁不等的五个孩子,还要照顾14岁的妹妹。如果把她送进监牢,孩子势必送给认养机构处理。陈卓光看到孩子的成绩单,发现他们努力向学,心有不忍,但法官不能因家庭因素而从宽处理罪犯。最后,他裁决基德必须坐牢,但刑期仅两年半。
1996年3月,陈卓光第一个量刑案件也非常棘手。被告是纽约市获得不少勋章的36岁资深警官李根(Patrick Regan),他被控伪证罪,罪行是大陪审团调查他所属的打击犯罪小组时,向调查人员说谎。根据联邦量刑准则,李根应被判一年半至两年徒刑。被告律师以李根打击犯罪有功,表现卓越,要求缓刑。此案审理时,正好发生若干警察悲剧事件,包括警察自杀、休班警察在枪战中殉职。陈卓光在法庭更面临很大压力,量刑宣判当天,法庭挤满警察,他要被告起立时,在场所有警察全体起立,展现警察的支持与团结。仔细权衡之后,陈卓光偏离准则,判处李根一年零一天徒刑(技术上允许被告以行为良好提早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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