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一华裔男子与人合开餐馆遭排挤 律师支招
中新网12月10日电 据美国侨报网报道,纽约华裔张先生(化名)9日向福建同乡会求助,称自己和堂兄一同投资餐厅并全职工作3年,但餐厅生意有了起色后却要被合伙人踢走。
张先生描述,2010年他和堂兄等人一起合伙开餐馆,成立了Inc有限公司。在这期间他投资3万-4万,担任餐馆的经理。但是每年的报税单w-2上仅有6000元,其他都付现金。现今餐馆走上正轨,堂兄却不想要他在餐馆里工作,就想把他踢走,不让他再回餐馆。
张先生说,他想给自己讨回公道,但是公司当年在成立之时,因为是堂兄签约来担保,股东协议书、公司的章程和租约上等都没有他的名字。唯一可追查的文件就只有一张支付给堂兄5千元的支票。
专业法律人士听取了他的情况后,表示在合伙人上追求的可能性相对比较小,因为没有太多的证据来证明张先生有参股。但是,张先生在餐馆工作的这3年,每年没有支付他最低工资和超时工资,则可以对其堂兄起诉。餐厅的员工可证明他是全职在餐厅工作,并有超时工作。
非但如此,张先生如果打这个官司,连律师费都可以要求被告方来支付。此外,除了要求领取所有拖欠工资外,可以拿到滞纳金和利息。(苏夏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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