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华裔女理账员涉私吞支票 或被控多条罪状(图)
女被告被警员带进泗里街推事庭面控。(马来西亚《诗华日报》)
中新网1月7日电 据马来西亚《诗华日报》报道,私人公司女理账员涉及两项失信指控案,日前在泗里街推事庭面控,同时案展本月8日在诗巫地庭过堂。
被告为31岁的林某,她是在刑事法典第408失信条文下面对两项指控。被告聘请郭汉北律师为她辩护,主控官为安巴拉苏警长,叶海量律师则出庭旁听。
在第一控状中,指她于2012年12月10日下午3时27分左右,在泗里街县某银行,身为某私人有限公司的理账员,却涉嫌私吞该公司委托的值3万令吉支票。
至于第二指控,是指她于2013年4月4日下午2时25分左右,涉嫌私吞值6.5万令吉的支票,她在受委托管理该笔资金过程中失信于其受雇公司。
泗里街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将女被告正式控上庭。若在该条文下罪成,将面对监禁最高14年且不少过1年,另可加鞭笞和罚款。
在推事庭上,代表推事听审此案的法庭注册官莫西迪允准被告,在两项控状下,需缴付6万令吉保释金、1.5万令吉定金及2名本地担保人,以保释外出候审,即第一指控保释金为3万令吉及定金为1万令吉,第二指控保释金为3万令吉及定金为5000令吉。同时,案展本月8日在诗巫地庭过堂。
被告缴付该笔保释金及定金后,已被保释外出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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