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国人携琥珀原石入境捷克被罚 使馆吁了解海关规定

2017年12月18日 08: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2月18日电 据中国驻捷克大使馆网站消息,据捷克媒体报道,近日,捷克海关发现一中国公民入境捷克时,携带大量琥珀原石且无法出具任何凭证,该人面临货物没收和罚款等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中国驻捷克大使馆网站。
图片来源:中国驻捷克大使馆网站。

  中国驻捷克使馆提醒广大中国公民遵守捷克法律,同时务必了解捷克海关规定,避免因此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甚至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

  一、旅客入出境捷克时,所携带现金、旅行支票、汇票等总金额如超过10000欧元,须向捷克海关申报。

  二、年满18岁的旅客可免税携带下列物品入境:

  1、200支香烟;或100支3克以下的小雪茄;或50支雪茄;或250克烟草。

  2、不超过1升的酒精含量高于22%的酒精饮料;或不超过2升的酒精含量低于(或等于)22%的酒精饮料。

  三、禁止旅客携带肉类、奶制品、水果、蔬菜等入境。

  四、如在捷境内购买古董、文物等,务必向出售方询问是否须办理相关出境手续。部分古董,特别是文物需经专家评估,并经捷文化部批准方可出境。

  五、旅客携带贵重物品、首饰等入境时,建议向捷海关进行申报,以避免出境时遇到麻烦。

  六、旅客只允许携带个人旅途中所需西药入境,药量须与在外停留时间对应。鉴于中药成份复杂,如携带中药入境须注意药的成分,不得携带含有禁止入境成分的中药入境。具体可查询捷海关网站。

  对捷克海关规定如有不清之处或对拟携带物品是否违规无把握,可查询捷克海关官方英文网站或发邮件咨询:

  www.celnisprava.cz/en

  informace@cs.mfcr.cz

【编辑:王诗尧】

>华人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