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海归”赴四川创业可享厅级干部医疗待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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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次“海归”赴四川创业可享厅级干部医疗待遇
2009年06月15日 09:56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年四川省全面启动了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百人计划”,将用5~10年时间,引进2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川创新创业。14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根据近日印发的《四川省“百人计划”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及工作待遇的若干政策规定》,四川省“百人计划”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将在出入境与居留、任职、薪酬、医疗和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11个方面享受特定待遇。

  每人资助100万 办四川“绿卡”

  对中国籍引进人才,将办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作为四川“绿卡”,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又享受四川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及“百人计划”有关优惠政策。

  四川省还决定每年投入20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给予引进人才每人100万元的资助。

  引进人才可担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中级以上的领导职务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工程和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引进人才可作为各类政府奖励候选人,对爱党爱国、代表性强、贡献突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在政治上作适当安排。

  引进人才可办“特约医疗证”

  四川省将对“百人计划”引进人才在医疗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实行特殊优待政策。明确规定,引进人才凭“百人计划”批复意见,办理《特约医疗证》,享受“省优秀专家”同等医疗待遇(即厅级干部医疗待遇)。

  引进人才配偶一同回国(来华)并愿意在四川省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其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引进人才的子女就读中小学,参照四川省关于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就读中小学的特殊优惠政策,在所工作(居住)市(州)范围内一次性选择中小学就读。(熊德壮 宋林风)

编辑:张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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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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