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马华起诉林冠英诽谤案 森行动党:无法成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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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槟州马华起诉林冠英诽谤案 森行动党:无法成立
2009年09月13日 15: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13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华日报》报道,森州行动党法律局主任萧金良、秘书李凯业和成员李国华,于9月12日上午召开记者会时表示针对“讨红包党”言论,槟州马华发律师信起诉槟州首长林冠英诽谤事件,根据以往案例,有关诽谤起诉无法成立。该局更抨击马华在发律师信时没做好准备,反而要做廉价政治宣传。

  森州行动党法律局也透露会给予该党秘书长林冠英法律上和精神上的协助与支持。萧金良表示,行动党法律局立场主要是以法律角度剖析此案,因为构成诽谤罪必须符合3项因素,包括字眼要有诽谤性质、字眼指向特定人士,以及诽谤要传达予第三者或以外人士知道。他认为,构成诽谤的其中一项因素既是字眼指向特定人士,在大马诽谤法律下,诽谤言论主要指向个人。不过,林冠英当时是对着群体,非对个人做出“讨红包党”言论,因此无法达致诽谤罪名。

  李凯业透露,据1986年案例显示,当年大马高庭指诽谤不能向个人索偿,除非言论有指向群体的某个人。不仅在本国,就连英国和澳洲都有宣判过类似案件。马华发律师信起诉,有如输不起态度。他甚至促请马华勿每次把案件带上法庭,反之应以政治方式去较量。

  李国华指出,以法律专业角度看,马华根本没资格起诉林冠英,因为过往有案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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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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