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频发针对中国公民犯罪 使馆吁防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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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尔吉斯斯坦频发针对中国公民犯罪 使馆吁防范
2009年11月14日 15:54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大使馆对近期在吉尔吉斯斯坦连续发生针对中国公民的恶性犯罪案件发出防范预警,提醒广大中国公民加强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使馆在呼吁书中说,近期,据一些中国公民反映,在比什凯克华商店铺较为集中的多尔多依、中海、大唐等几个地区的治安状况不佳,发生了多起针对中国公民的敲诈、勒索、抢劫、偷盗等事件,使中国公民蒙受直接经济损失,正常生活和经营活动受到影响。

  中国使馆对此深表关切,为了切实保护在吉国中国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中国驻吉使馆同吉外交部、内务部以及比什凯克市警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维护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交涉,敦促吉方尽快破案,维护中国公民在吉合法权益。

  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使馆指出,近期发生在比什凯克、奥什等地的针对中国公民的恶性犯罪案件,主要目的是抢钱,已有多人受伤。犯罪手法为蒙面入室或拦路抢劫,持棍棒或枪支,有的甚至冒充吉警务人员,以查证件为名进行敲诈。

  中国使馆强调,每年秋冬季时节是歹徒作案高峰期,故特别提醒在吉或赴吉的中国公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安全保护,避免类此案件再次发生。

  中国使馆提出以下注意事项,提高华人华商的安全意识:一、晚上不要一人单独外出。二、外出时不要携带大额款项,勿带醒目皮包。三、如遇到穿制服的人员要求检查证件时,不必害怕和惊慌,必须要求对方出示其证件并记录警号、姓名、职务等,以确认警察的真伪。如不懂语言,最好找到翻译或给懂俄语的朋友打电话与警察沟通。四、护照是外国公民的有效身份证明,属于外国的国有财产,在通常情况下,警察是无权扣留和没收的。如果发生特殊情况,需收缴外国公民护照时,外事警察部门需要记录,说明事由、执法人姓名、职称等。本人护照最好随身携带,多做些护照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五、如发生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时,应在第一时间向附近的吉内务机关报案,以便于警方取证、侦察及立案。报案时,警方要作笔录,请当事人记好立案号、接待人姓名、警衔和联系方式,以便跟踪案件进程。

  遇险求助电话: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大使馆领事部报案电话:0312-313234,0312-317409,0775-981559(手机)。吉内务部安全局举报电话:0312-662451,0312-621955。(沙达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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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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