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华裔男童遭虐失明案:其父母不认罪获保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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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马华裔男童遭虐失明案:其父母不认罪获保外
2010年05月05日 10: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两名被告在等候开庭时神情自若。(图: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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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5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10岁华裔侯姓男童声称遭父母虐待一案,父母被控上地庭时皆否认有罪,法官4日允准被告各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并将案展6月3日过堂。

  此案被告侯元灯(39岁,修车员)及黄梅丽(35岁,家庭主妇),被控于今年4月25日约午夜12时30分,在亚罗牙也马接翁武玫瑰花园的住家,虐待10岁又5个月大的亲生儿子,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34条文下共读。

  在这项法令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不超过2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1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今日(周二,5月4日)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副检察司依法西茹认为两人都不应该被保释,若要保释,则应该缴付高数额保释金,她建议两人以3万令吉保释金另加一名担保人保外。

  两名被告要求保释,女被告在求情时表示,他们的父母年纪已大,母亲中风,家里还有3个孩子,本身亦有病需长期服药,希望法官减少保释金数额。

  法官查哈拉过后决定允许被告各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并且必须遵守条件,即每月需向住家附近的警局报到,同时不可干扰此案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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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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