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致残反被开除 在日华人遇黑心老板誓将维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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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致残反被开除 在日华人遇黑心老板誓将维权
2009年01月19日 10: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来自沈阳的刘先生曾就职于日本静冈县滨松町的一家汽车零配件制造厂。去年10月,刘先生在工作中不幸受伤致残,谁知黑心的工厂老板不仅没有付给其一分钱的生活费和赔偿金,反而趁机将其开除。

  2005年,刘先生通过日本派遣中介公司,持技术签证从辽宁省沈阳市来到日本名古屋工作。2008年下半年,刘先生又被派遣公司安排到日本静冈县滨松町的一家汽车零配件制造厂上班。几个月后,厂里要求刘先生从事夜班工作,时间从晚上8点至凌晨8点,中间仅休息1个小时。刘先生虽然心里不愿意,但当时金融危机已经开始,社会经济开始走下坡路,一些工厂也陆续裁员,因此刘先生十分珍惜自己的工作,所以答应值夜班。

  刘先生的工作内容简单来说就是用机器切割铁管。他介绍,自己使用的机器在出厂时原本配有安全保护装备,一旦工人进行了错误操作,机器会自动停止运转。但安全保护装备有时也会成为流水作业的障碍,影响工作效率。因此工厂方面擅自拆除机器自带的安全装备。为此后刘先生受伤致残留下巨大隐患。

  普通人打乱生物钟在深夜工作原本就容易头脑发困,加上刘先生超长的工作时间,就更加危险。10月中旬里的一天,刘先生照常值夜班,深夜里一个发困走神,在伸手取钢管时进行了错误操作,左右的食指、无名指、中指以及小姆手指一下全被搅入机器。人们常说“十指连心”,一阵剧烈的疼痛让刘先生差点昏过去。医院诊断刘先生无名指以及中指严重骨折,已经无法恢复到受伤前的状态,也就相当于轻度残疾。

  派遣社员需要每隔三个月就和工厂签一次劳动合同。受伤至今,刘先生不但没有从工厂领到一分钱的生活费和赔偿金,工厂方面反而拒绝与其继续签约,也就是乘其受伤之际将其从工厂开除。这让刘先生极度气愤,他表示,无论在中国还是日本,法律规定工厂连怀孕的女员工都不能随意开除,何况自己是因公受伤致残。

  受伤后的刘先生,失去生活来源且无人在身边护理。没有了工资,他连房租都无力支付,情急之下还是一位好心的中国朋友将他收留。其间中日志愿者协会的老师等一些热心人士也给予他许多建议和帮助。

  刘先生也曾找工厂方面理论,但对方每次都是嘴上答应得头头是道,却不肯付诸行动。刘先生表示,工厂如果继续这种恶劣态度,自己准备通过法律来解决此事,但面对高额的律师费,刘先生也是一筹莫展。他表示,自己无论如何都要讨个公道,决不能带着空空的行囊和残疾的左手就这么回国。(孙盈)

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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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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