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尴尬前行 内容缺乏前景堪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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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电视尴尬前行 内容缺乏前景堪忧
2010年06月09日 09:3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对互联网电视从业者来说,本以为2010年将是大举进攻的一年,没想到却突然阴沟翻船。

  从今年初开始,包括TCL、康佳、海信在内的各大电视厂商都不约而同的将互联网电视产品作为主力新品进行推广。但4月27日,央视报道了互联网电视“涉黄”的消息,称互联网电视已经成为浏览黄色淫秽视频的窗口,更点名包括海尔、长虹、海信、T C L等厂商在内的互联网电视机均可通过搜索、下载播放淫秽视频。

  紧接着,广电总局就下发了《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规范》两份文件,对互联网电视将采取“集成服务+内容服务”的管理模式,分别颁发两类牌照。目前仅有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文广旗下百视通及华数传媒三家“广电系”公司获得集成牌照,地方广电播出机构将获得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广电此举明确地禁止了所有自建内容渠道的网络电视。至此,一直兴致勃勃地与互联网内容厂商展开广泛合作的家电厂商们顿感冷水浇头。

  内容缺乏、名不副实导致尴尬消费

  对于广电总局出台的政策,消费者的反应似乎更强烈一些。不少人表示会因此推迟甚至取消购买计划。

  也有人担心,以后使用网络电视,除了正常的有线电视费外,还要另外支付相应费用。“以前所以选择网络电视,因为可以通过电视观看互联网上海量的信息,而且还不用额外花钱,现在不花钱看不到了。而且三个有牌照的内容提供商,那就是多了三个频道,这和再买一台普通电视观看传统频道节目有什么差别呢?” 一位去年春节期间跟风买了一台互联网电视的用户介绍说,除了厂商内置的一些内容十分简单的节目之外,什么都没得看,这个功能现在完全是个摆设。

  互联网电视的出现,对于在上游面板领域缺乏核心技术的本土彩电企业来说,其意义犹如救命稻草。为了拓展互联网电视市场,自去年以来,彩电企业大多建立了自己的节目平台,为整机用户提供电影等节目。现如今不仅之前所投入的资金前功尽弃,而且还要考虑和别人分享利润。

  TCL工业研究院副院长梁铁航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广电总局从内容安全监管的角度考虑,只愿意把互联网电视牌照颁发给广电系企业,还要求彩电企业把之前自建内容平台的管理运营权交给获得牌照的广电系企业,这对于彩电企业是非常无奈的结局,毕竟之前有企业已经在自建的内容平台上投入了巨大的资金。”

  家电厂商的新利润增长点将被瓜分

  对于互联网电视,彩电行业寄予了太高的期望。创维、康佳、长虹、TCL等都已陆续停产普通电视机,全面转向互联网电视的生产和推广。2009年全年,国内市场共销售互联网电视99万台,占总体市场份额的4%,销售额达71亿元。而今年一季度,互联网电视零售量占比提升至9.5%,零售额占比达到15.6%。

  奥维预计,今年将有超过20%的平板电视具备网络功能,全年零售量将高达777万台,增速高达680%。

  2007年,创维与朗科投资1000万元打造酷开网,堪称家电企业进军内容领域的第一步。酷开网至今也并未透露政策出台后该如何“转型”。 因为根据广电总局最新规定,此前国产彩电厂商采用第三方合作的方式获取在线视频内容、为自己的整机用户提供电影等节目,这种做法显然已经被禁止。

  据记者了解,目前互联网电视的利润要比普通电视高出很多,一台电视增加了网络功能,成本不到200元,但是售价一般要提高1000多元,这也正是企业趋之若鹜的关键。但是企业努力打拼出来的新的利润增长点,仍难逃被瓜分的命运。因为根据广电总局的规定,彩电企业必须与持有牌照的企业进行内容合作,推广销售互联网电视。

  对此,互动媒体产业联盟产业化推进工作组组长丁中认为:“短期内,广电总局不可能大幅增加发放互联网电视运营牌照的力度和速度。彩电企业自建的内容网站获得牌照更是一厢情愿的想法。”现阶段,彩电企业需要寻求与牌照持有者的合作,才能继续出售互联网电视。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牌照持有者与彩电厂家洽谈合作时,开出的条件较为苛刻。比如TCL正在与某网络电视台商榷内容合作事宜,后者要求TCL每销售一台互联网电视,至少支付100元的内容平台使用费。TCL今年计划至少销售400万台互联网电视,这意味着要拿出4亿元给该网络电视台。

  多家国产彩电厂商均表示,在当前政策环境下,彩电整机厂商会积极调整自己的战略,以符合广电总局的新规定。“是市场的迅速增长让监管部门加速了对行业的监管力度和速度,”某国产彩电品牌内部人士告知,网络电视在国内自推出以来,就多次遭遇政策不明朗的尴尬。而今,随着广电总局监管政策的明朗,也许正是网络电视快速发展期的转型期。

  网络电视前景堪忧

  还有一个棘手的问题也摆在面前,就是内容成本的增加,这个利益的博弈,让家电行业心情复杂,该名内部人士颇感无奈:“以前自建内容平台的成本远低于同牌照内容商进行合作,这是确定的。虽然现在模式不同了,价格不能简单相比,但是内容集中在几家有牌照的内容商手中,市场议价能力降低,这会不会形成潜在的垄断呢?”

  也不可忽略的是,“由于三家内容集成商的平台并不统一,彩电厂商也可能要逐一与合作方进行平台的适配,那么,这部分的技术升级和改造也同样存在着成本的增加,有应该由谁来买单呢?”该名内部人士再次表示,“内容受到限制,消费者要为了满足自己的正常电视收看和电视上网的需求付双份钱,说不担心会流失部分消费者是不可能的。”

  “虽说其出发点是希望此产业健康发展,而非简单管制,但结合中国的特殊国情,互联网电视产业也随着政策的具体和细化,显得越加复杂。其具体的发展形态已离原本设想中的互联网电视渐行渐远,更类似是边缘化了电信运营商的IPTV模式。”

  从更深的层面看,即便有了牌照这张“准生证”,互联网电视的播放内容有多少,仍然是个未知数。互联网内容版权不等同于电视内容版权。电视台买一集电视剧可能花费数十万元或上百万元,而网络版权价通常仅有其几分之一。价格落差给互联网电视带来了先发优势。而且收视率意味着广告额,电视台也不愿看到来自互联网的内容分薄收视人群。如果互联网电视利益分配不能让各方达成共识,它走入千家万户的梦想就难以彻底实现。

  在轰轰烈烈的互联网电视计划中,很多视频网站虽然没有获得牌照,但这没有影响它们对互联网电视的兴趣。激动网相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互联网电视是对传统媒体渠道的一种颠覆,用户对内容的需求量会成倍增加。他们将跟牌照方开展密切合作,着力推进自己的业务。他坚信,“内容为王”任何时候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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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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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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