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方案获批 应让消费者成最大赢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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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网融合方案获批 应让消费者成最大赢家
2010年06月09日 10:14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经过五易其稿的阵痛,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终将迎来柳暗花明。6月6日上午,国家三网融合协调小组会议闪电通过了试点方案,相关文件近日将正式公布。消息显示,这份名为《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文件前后经过五轮修改,而最终拍板的方案对广电最为有利。知情人士称,最终的方案明确广电将负责IPTV(网络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包括EPG计费管理、通过有线网开展完整的互联网接入、数据传送和IP电话业务。

  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各有自己的网络资源,传输技术上又有相通相似之处,然而历史上的以邻为壑、各自为战,浪费了大量资源。从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更多造福于社会的意义上说,三网融合,是一个早该如此的大好事。

  播控权之争被认为是工信、广电两部门五轮交手中最为激烈的,目前这一结局,总算使这一场部门博弈告一段落。设身处地站在政府的角度看,实施三网融合,无论是以市场利益为纽带,还是以行政命令为手段,或者二者相辅相成,都有着太多斩不断、理还乱的纷乱头绪。这一次,与其说是围绕三网融合的利益争夺初见眉目,倒不如说中央政府仅仅表明了一个实施推进的决心。因为今年年初的国务院决定提出的全面普及三网融合业务时间表,被推到了2015年前。对这个规划,百姓的感觉只能用“望梅止渴”来形容了。

  百姓更希望三网融合能够带来名副其实的预期价值。而检验三网融合是否成功,我以为起码应有以下三大标准:

  一是运行机制要顺畅。真正做到无条件配合,需要有更高视角之下的“大合作”。而所有这些,仅靠企业的努力,是不可能做到的,需要政府在洞悉各方合作利益的前提下,把权、责、利做出合理分解,各方在契约的约束下,实现不计小利的无条件配合。三网如一网般的流畅,才是融合的最高境界。

  二是资源的利用效率要有显著提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如果各自交叉经营对方的业务,给消费者带来方便自不必说,但是从产业经营的角度上看,三网融合的投入产出比也应该提升。换言之,三网融合了,国家花一样多的钱,办了比以前更多的事。否则,则很难说三网融合是成功的。

  三是消费者要得到相应的实惠。实现了三网融合,上网包月的费用降了没有?网速提高了没有?断网、掉线的现象是否减少?网络通讯、数字电视、视听电话、手机上网等“融合效应”,是否明显地出现?收费标准是否比传统业务更有吸引力?如果最终落不到实惠的层面上,融合也就成了“更高层次垄断”,市场选择权就有被绑架之嫌,那这样的融合,还不如没有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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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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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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