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或双重补贴 价格优惠+补现金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IT新闻
    家电以旧换新或双重补贴 价格优惠+补现金
2009年08月04日 08:47 来源:北京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消费者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有望获得“双重补贴”。昨日,市商委召集“以旧换新”中标回收企业召开碰头会,参会人士向北京晨报记者透露,各方对于回收废旧家电时向消费者支付回收费用基本达成共识,这意味着消费者除了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以获得不超过新家电价格10%的价格优惠,还可以在出手旧电器时,就获得一部分现金补偿。

  “昨天主要讨论执行细则。”参会人士告诉记者,讨论焦点之一就是“回收旧家电是否要支付费用。”在此之前公布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中规定,在试点省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试点省市当地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持回收凭证,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新家电销售价格10%的家电补贴。但对于回收企业回收废旧家电,是否另行付费未作出规定。

  “现在倾向在回收时给消费者回收费,这部分费用由拆解公司负担。”一位中标回收企业代表告诉记者,政府和企业担心的是,如果没有费用给消费者,以旧换新的吸引力会大打折扣,“北京地区收购废旧电器的个体商贩超过10万人,我们支付同样的费用,可以防止旧家电在不正当途径流通。”这位人士表示,废旧家电中有部分贵重金属拆解后可以再度利用,这部分价值应该返还给消费者。

  不过,各界普遍关心的费用制定标准等问题昨日仍旧“难产”。“估价很大程度上靠上门回收人员的主观评定,很难有统一的标准。”上述人士表示,在未来一段时间里,政府部门将参照拆解企业与回收企业商定的建议制定最终规则。

  记者了解到,市商委预计将在本月10日举行家电以旧换新启动仪式,与中标企业签订协议书,不排除当时公布相关细则。

【编辑:刘霏
    ----- IT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