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热水器免费安装却遇有偿材料 需另付193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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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热水器免费安装却遇有偿材料 需另付193元
2009年11月26日 10:30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热水器安装多付193元材料费

  家住石岐的王先生这个月在中山一家连锁家电卖场购买了一台型号为DG55155TI的西门子热水器,价钱为1970元。购买时,卖场方面表示是“免费安装”。但等安装师傅上门安装完后,却另开收据收取了193元材料费,包括不锈钢支架和冷热水管等。王先生就觉得有点亏,加上材料费,总价格就不止当时的价钱了。购买热水器也有猫腻?

  调查

  自行购材料不能享受保修服务

  记者近日在中山多个家电场卖场走访时发现,多个品牌的热水器在购买时都称是免费安装,但在安装中所需的材料都是由消费者自己买单,而在购买时商家往往未主动告知消费者热水器在安装时所需的材料及费用。

  在中山某家电连锁卖场,海尔热水器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热水器的标价都是“包免费安装”的。但记者再细问,安装所需的材料费是否需要另外支付?销售人员就表示“包装箱内的东西都是包含有产品价格内的,但安装所需的额外材料,如冷热水管、支架等,就需要消费者另外付款”。但在家电卖场内,记者没发现有热水器所需的材料另外标价的。

  在另一家卖场,樱花热水器专卖店的销售人员一开始同样告知记者,“购买热水器都是免费安装”,却没主动提及安装所需要的材料费。在记者追问下,该销售人员表示“安装用的是不锈钢冷热水管,每条20元,一般安装都需要两条;你自行购买也可以,但选用我们的水管就可以享受一年保修服务,而消费者自行购买的水管不能享受这个服务。”

  提醒

  经营者须承担预先告知的责任

  中山消委会律师团成员郑万臻律师表示,上述案例构成了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如果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时要超出支付商品本身的价钱时,经营者必须承担预先告知的责任,即购买热水器本身是多少钱,是否包含安装所需的材料费等。如果经营者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额外支付产品以外的费用,经营者就是一种侵权行为,消费者可向消委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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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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