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10年家电以旧换新试点范围将扩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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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2010年家电以旧换新试点范围将扩大
2010年02月08日 10: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8日电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日前表示,按照国务院要求,2010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范围,将由九个试点省市向具备拆解能力、符合有关条件、具有实施意愿的省份推广。各省(区市)政府在符合相关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提出申请。

    据统计,截至2月4日,九个试点省市共回收旧家电642.5万台,销售新家电587.6万台,拆解旧家电312.9万台,阶段性成果显著。同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明显带动了家电市场销售和家电行业经济效益回升。

    截至2月4日,试点省市以旧换新已实现销售额232.5亿元,占其五类家电品种销售额的近1/3,占家电总销售额的1/5左右。2009年四季度,家电行业销售收入2932.8亿元,较上季度提高9.4个百分点;利润总额为143.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今年1月份,家电销售额环比增长80.5%。预计2月份日均销售新家电6.4万台,政策效应更趋凸显。  

  姜增伟同时指出,家电以旧换新不仅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防止环境污染,而且为探索家电产品再制造打下基础。9个试点省市已回收利用废塑料、废铜等再生资源12.15万吨。家电以旧换新还推动了就业增长,让百姓得到实惠。

    据统计,家电以旧换新从业人员已达30多万人,在销售、回收、拆解等企业新增就业人员中,70%以上是农民工和城市下岗人员。消费者享受财政补贴22.8亿元,受惠家庭 600多万户,其中多数为中低收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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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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