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机爆炸引火灾遭遇索赔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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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机爆炸引火灾遭遇索赔难
2010年04月16日 10:11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家住南海盐步的殷先生最近遭遇了家中电视机突然爆炸、房间被炸得一团焦黑的情形,损失了七八万元。而更让他郁闷的是,由于这台电视机的原生产厂家已倒闭,如今却面临无处索赔的窘境。

  接料记者:肖欢欢

  通讯员莫伯强

  昨日,在殷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他位于南海盐步的套房。一踏入房门,记者便闻到一股浓烈的烧焦味和塑料味,而客厅里则早已是一片狼藉,一张布艺沙发的正前方有一片焦黑的铁架,原来这就是爆炸后的电视机残骸。整个房间的天花板和墙壁已经一片焦黑。

  据悉,殷先生是这套房子的房东。租客翁小姐回忆说3日晚上10时多,她下班后回到家,打开电视机却发现电视机没有图像,于是她便将其关掉去冲凉。正冲凉时,她听见“砰”的一声,走出客厅发现,电视机开始燃烧。

  索赔难:

  电视生产厂家已倒闭

  殷先生昨日表示,电视是2001年他花约3000元在盐步一家家电卖场购买的,是广州乐华电子有限公司的“乐华”牌彩电。但当他致电乐华公司协商索赔事宜时上门来查看情况的却是其他控股有限公司的售后服务人员。对方表示,乐华公司售后服务业务现在已被其他公司接手。但殷先生是在2001年买的彩电,而该公司是在2003年才成为数码乐华公司的股东,所以不能索赔。

  消委会:可向经销商或新公司索赔

  佛山市消委会办公室主任杨丽萍表示,殷先生可先向经销商索赔。根据当年购买该电视机的发票,向经销商索赔损失;此外,殷先生还可向接手该电视生产厂家的公司索赔。因为新公司在成为原公司的股东时,还需一并接纳起债权、债务,根据有关规定,殷先生有权向原公司变更产权后的新公司索赔。广东豪盛律师事务所蔺存宝律师昨天表示,新公司是否有赔偿殷先生损失的义务,要看新公司除了系乐华公司的大股东之外,是否注销或者解散了原乐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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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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