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如何躲开以次充好卖假货等四大陷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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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购如何躲开以次充好卖假货等四大陷阱
2010年03月10日 09:26 来源:北京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现如今,网购已成为很多网民的主要消费习惯,可在网购过程中,消费者权益受损的现象也屡屡发生。从这两年发生的网购欺诈案件看,以下一些消费陷阱需要特别当心。

  陷阱一:低价馅饼变陷阱

  案例:大学生杨某想为自己买一部3G手机,而看中的一款产品在网络上的价格只有实体店中的1/3,杨某很高兴,立即登录帖子中提到的网页,并按照网页提示向页面上指定的账户汇了钱。结果,半个月过去了,依然没有收到手机,等他再次登录该网页的时候,已经无法打开了。

  对策:只接受货到付款或安全的第三方支付方式。如果网站拒绝采用以上支付方式,建议消费者不要通过该网站购物。

  陷阱二:山寨网站骗钱财

  案例:韩先生在网上购物时,即时交流工具突然收到一信息称,某数码网站正在搞优惠活动,他看中的一款手机仅售850元。随后他查询了该网站,发现该网站不仅有备案,而且网民评价也不错。于是,他就按照该网页提示,通过所谓的“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支付货款。可是不知为什么,每次到输入银行卡账号、密码时就发生错误。无奈之下他便到银行询问,这才发现卡上的1000多元被骗。

  对策:不要随意打开聊天工具中发送过来的陌生网址,不要打开陌生邮件和邮件中的附件,及时更新杀毒软件。 一旦遇到需要输入账号、密码的环节,交易前一定要仔细核实网址是否准确无误,再进行填写。

  陷阱三:以次充好卖假货

  案例:李小姐在某网店看到了一款名牌黑色牛皮靴子,样式非常时尚,标价为238元,感觉很划算,当即在网上挑选了一双37码的靴子,并进行了货款支付。可是接到邮包拿出靴子,越摸越不对劲,靴子做工粗糙,皮质较硬,经皮革店工作人员鉴定,不是牛皮而是人造革的,而且是质量很差的人造革,尺码还是38码,不符合自己当初订货的规格。

  联系商家退货,商家却说:“靴子是二层牛皮的,材质是差了点,不然怎么会卖这么便宜?”李小姐又表示鞋码大小不对,要求退货,商家说要她拍张照片从网上传过去,证明鞋码不对。照片发过去后,该商家又称,照片看不清楚,要退货的话就去上海面谈。李小姐非常气愤,“哪有这么骗人的?去上海的路费都不止238元”。

  对策: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最好进行截图,同时保留买卖时候的双方对话原始记录,以作为以后与商家对质的证据。

  陷阱四:先施小惠后失踪

  案例:网民小美前不久通过论坛的帖子,认识了一个专业出售各式环保袋的卖家,并通过QQ沟通起来。卖家觉得和小美很投缘,就给她打了7.8折,还送了一个小袋子,并同意使用支付宝担保交易。很快,小美用上了刚买的美丽购物袋,同事们觉得不错,就请她代为团购,而这一次卖家表示因为数量比较多,需要先收款再去进货,要求小美直接打款。小美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可是钱打过去后就再无下文,卖家也失踪了。

  对策:和不可靠的陌生人交易,最好使用可靠的交易方式,比如支付宝等提供的“担保交易”,可以在货到后买家确认时再从支付宝的网络平台上把钱打给卖家,可以预防被骗。

  消费提醒

  安全网购的七大注意事项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首席运营官乔聪军提醒网民,安全网购应注意七大事项。

  警惕网上违法交易行为

  网购前多关注“黑名单”

  谨防低价陷阱

  识别卖家资质

  购买网络游戏、数码产品须谨慎

  交易支付选择第三方担保支付或货到付款

  学习、掌握基本的安全网购常识

  市场观察

  维权呈现三大新趋势

  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正在呈现井喷式发展态势。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为2500亿元,较2008年翻番;至少在网上买过一次东西的中国网民数历史性地突破了1亿人。网购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正逐渐得到政府、行业、企业的重视,呈现三大主流趋势。

  以网管网被广泛采纳

  政府部门相关立法的逐步完善将让网购维权有据可依。2009年,国家工商总局组织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还将发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网络交易服务提供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

  在监管方式上,“以网管网”方式已被广泛采纳。网络化的监管方式摒弃了传统监管方式中的诸多缺陷,适应了互联网快捷、高效的特征,整合了与电子商务发展相关的多种功能,不仅有利于消费者及时投诉举报、有利于政府对电子商务企业有效监管,而且有利于更加全面、有效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电子商务企业主动担责

  电子商务企业普遍认识到良性健康发展的重要性。2009年,阿里巴巴、腾讯等国内领军电子商务企业,相继展开行动,担负起引领行业发展、树立行业规则的责任。如阿里巴巴集团成立了专门的研究中心,提出了互联网时代的“新商业文明”,致力于电子商务时代的“网商”、“网货”、“网规”制定和研究。淘宝网推出“全网消保”计划,并将2010年确定为“消费者年”。腾讯拍拍网也推出了“诚信保证计划”,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三方服务机构作用明显

  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整个电子商务发展中充当着重要角色,因为其具备专业性和独立性,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体现得尤为明显。如网上交易保障中心(www.315online.com.cn)成立4年来,先后推出了包括企业交易保障认证、消费者投诉举报、在线纠纷解决、交易保障先行赔付等在线保障服务。目前已有近400家国内知名电子商务网站与保障中心建立合作,共同为消费者提供有保障的安全网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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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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