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奇怪的“上网”客人,来到网吧后假装上网,实际上是盗窃电脑的内存条。一个月内,他连盗25家网吧。昨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网吧大盗”何某获刑一年。
今年28岁的何某,家住沙坪坝区,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从去年8月初开始,他先从沙坪坝天星桥某网吧开始,进入网吧内“上网”。他选择的都是偏僻的角落或是包间上网。据他交待,这样就可以躲避网管的监控和网吧内的摄像头。然后他就用起子撬开电脑,将里面的内存条盗走。盗窃得手后,他将内存条低价卖出,将赃款挥霍一空。
何某天天作案,经法院查明,仅仅去年8月的一个月内,他就连续作案25起,有时候甚至一天盗窃两三起。作案地点涉及九龙坡区、高新区、沙坪坝区。
在庭审中,检察院出具了25位网管的证言,证实何某有盗窃行为。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盗窃25次,价值2800多元。其数额较大,已构成了盗窃罪,依法应予处罚。且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新罪,属于累犯。法院依法判处期徒刑一年,处罚金4000元,并赔偿网吧的全部损失。(记者 李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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