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回应家电回收价偏低 称产品不再二次流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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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回应家电回收价偏低 称产品不再二次流通
2009年08月11日 08:19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昨日起,市民期待已久的家电以旧换新正式在京启动,最新敲定的旧家电回收价格多在百元之内。

  京籍居民或在京注册的法人单位,可通过电话和网上预约换旧,不受品牌、价格的限制,在电视机、洗衣机等5类商品中任意选购新家电,并可获得最高400元的补贴。这一政策将持续至2010年5月31日。

  取得旧换新凭证后再购新

  据市商务委委员李薇薇介绍,消费者和单位把旧家电交售给政府招标确定的以旧换新回收企业,取得统一的以旧换新凭证后,再去销售企业购买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和电脑,即可获得销售价格10%的补贴。

  如消费者自行将旧家电交售至中标的具有回收和销售资质的销售店,只需一次就可完成家电“以旧换新”。

  回收价15元至300元不等

  虽然补贴10%,但政府也为每类家电设置了一个补贴的最高上限,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也就是说,即使是选购了价值1万元的电视机,最高也只能补贴400元。对于旧家电的回收,回收价从15元到300元不等。除空调外,绝大多数的回收价都在百元之内。

  市商务委表示,首批中标的328个回收站点和1568个销售网点,已在市商务委网站(www.bjmbc.gov.cn)、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公布,这些网点遍布18个区县,悬挂统一的“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回收站点”或“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店”标志,便于消费者就近交旧换新。

  特别提醒

  购买者名称须前后一致

  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个人姓名和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另外,此前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购买人,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购买者留有记录,无法骗取,一查便知。

  市商务委人士表示,申请以旧换新补贴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不能先买新家电再卖旧家电,这种情况会导致无法领取到补贴。

  新家电有问题也可退货

  购买的新家电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李薇薇表示,以旧换新产品同样受国家有关商品质量法律法规的保护,企业也必须遵守,有了质量问题应按规定予以退货。

  交了旧家电后,购买新家电的时间原则上没有限制,消费者只要在财政补贴的执行期内,即明年5月31日前,随时都可以选购。不过为了避免家电回收凭证丢失或损坏,建议在交售旧家电后尽快购买新家电。

  焦点话题

  回收价偏低 市民不愿卖旧

  市商务委称,回收家电不再二次流通系价低主要原因

  本报讯 昨日,家住西坝河北里的宋女士称,家里有一台索尼29英寸原装电视,用了10多年,买时花了1.3万元。按此次回收的价格,只能拿到70元。“价格偏低,不知道是否能提高点。”

  与宋女士有着同样看法的市民不在少数。一些市民本想淘汰旧家电,但研究了回收价格后,决定再等等。

  回收价格究竟是怎样确定的呢?市商务委员会服务交易管理处处长唐永宏表示,这是旧货行业协会等多家单位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家电拆解处理企业、消费者以及旧货市场进行调研,考虑到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和消费者等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才制订出的参考价格。

  这一参考价格主要考虑了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此次回收的旧家电只能送拆解处理企业进行全部拆解报废处理,而不再进入二次流通,因此其回收价格会略低于二手旧货市场的价格。另一方面,唐永宏称,虽然消费者交售旧家电的价格可能比卖给收旧货的“平板车”略低,但以旧换新可获得新家电10%的价格补贴,因此还是很划算的。“参考价不具有强制性,但我们希望厂家都按此标准执行。”

【编辑:刘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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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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