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零售商揭业内潜规则:“上门费”上门再要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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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电零售商揭业内潜规则:“上门费”上门再要
2010年03月09日 14:09 来源:武汉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消费投诉】

  压缩机“以旧充新” 维修人员无意泄密

  2007年8月,李女士在江汉路一家电卖场买了台1.25匹的挂机空调,花了2800元。厂家承诺6年保修。去年9月,她打开空调时发现室外机没了声响,不制冷了。她叫来售后维修人员,对方检查称,压缩机坏了。于是,维修人员给李女士的空调免费换上了一个压缩机,当时,正好要搬家,李女士付了移机费,将空调移到了汉阳五里墩的新家。今年冬天,李女士发现空调不制热。无奈,李女士只好找来该空调汉阳的维修人员。维修人员上门检查时无意泄露:“你这个压缩机是旧的。”得知是同行所为,又立即改口称,是新的。随后,对方提出要李女士再买个新压缩机。李女士认为,在保修期内,不必再交费。随后,经工商部门协调,商家同意更换空调压缩机。

  点评:售后监控有“盲点”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除个别具有实力的家电企业自建维修队伍外,其他大部分都采用特约维修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即企业按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维修商与之签约,签约后该维修商被冠以“XX特约维修点”,由企业为其提供维修材料,并按维修量支付费用。

  记者调查中了解到,家电厂家在产品服务卡上对消费者作出各种承诺,但服务的落实主要由特约维修点来执行。受监督成本、人力等限制,不少家电企业无法全程掌控售后服务点的一举一动,便有人钻空子耍起了“调包”计。

  空调修了七八次 换机被索折旧费

  2008年6月1日,黄先生在汉阳十里铺一家电卖场买了台空调,价格2100元。该空调从去年7月开始出现故障,修好没几天,又故态复萌。折腾了七八次,共换了两次压缩机,空调最后还是“罢工”。于是,黄先生要求换货,没想到对方却称,要收800多元的折旧费。经过工商部门协调,厂家为黄先生免费更换了新机。

  点评:折旧费不能随口要

  按照国家的“三包”政策,商家对家用电器的“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整机一般为一年,主要部件一般为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

  移机移出毛病 “杂牌军”不认账

  去年10月5日,张先生欲将家中1.5P的空调移机,找到汉阳建港一个家电维修点,对方开价只要80元!(通常,1.5P空调移机的市场价格为180元)。工人带着工具到了家中,打孔前,又说,打孔要另外收费,加50元。由于骑虎难下,张先生只好交了。没想到,空调移机后,空调出现故障。最后,该品牌空调售后人员上门,检查发现,张先生的空调移机后,管没接好,导致水倒流,空调发生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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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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