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背后实为“网络暴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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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暴力”背后实为“网络暴利”
2010年04月16日 14:25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合肥“艾滋女”帖被证实为当事人前男友报复所发 法律界人士称

  近年来,在互联网上,隔三岔五就会曝出一起“震惊”网民的大事,或为举报贪腐、或为香艳八卦,每起事件都会附上当事人照片及相关的私人信息。这些热门事件或真或假,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即事件的当事人都会遭到网民的戏谑甚至口诛笔伐。

  日前,河北容县“艾滋女”事件的始作俑者因利用互联网侮辱、诽谤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一在互联网上喧嚣数月的“网络暴力”事件余热未熄,安徽合肥又曝出“艾滋女”事件。在经历了一番网民“道德审判”之后,合肥“艾滋女”事件又被证实为当事人前男友出于报复的目的所虚构之事

  “史上最毒后妈”、“局长日记”、“兽兽门”……近来,接二连三的网络事件频出,不仅在网络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同时也不断刺激着现实社会的“神经”,而由此衍生出的“网络暴力”这个词,更是周期性地出现在媒体上。

  近来发生在安徽合肥的“艾滋女”事件,又一次在网络与现实社会引起轩然大波。有知情人士称,如果说之前的各种网络事件还有事实依据,那么合肥“艾滋女”事件则是彻头彻尾的报复行为。此番言论一出,又一次将“网络暴力”推上了舆论潮头。

  发帖者为报复虚构“艾滋女”

  4月11日,合肥某论坛出现了一篇题为《她们在合肥出卖自己的身体得了艾滋病》的帖子。发帖者称,一个名叫“春兰”的中年女子得了艾滋病,同时公布了89个与她来往的电话号码,并贴出了春兰以及两个女儿的照片。

  此帖一出,在短短一天内,就有数万名网友点击,不少国内网站也开始转载。4月12日晚,网名“qq3643126”的网友自称是“春兰”的大女儿,发了题为《艾滋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心,所谓的“艾滋女事件”》的帖子回应称,前一天的帖子是她母亲前男友赵某的恶意报复。

  “qq3643126”称,6年前,父母离异后,母亲带着她和妹妹到合肥生活。2010年春节前夕,母亲经人介绍与赵某认识。由于赵某近期与母亲反目,母亲一直躲着他,导致赵某在网上恶意报复。

  后经警方调查,发帖人确系赵某。2009年10月份,赵某从安徽亳州来到合肥,认识了已离婚多年的老乡春兰。同年12月,两人便一起租住在合肥竹西村附近的民房内。交往中,春兰渐渐觉得二人合不来,时常会因为一些小事大吵大闹。2010年4月1日,二人再次因琐事发生争吵、打斗,春兰的手机也被赵某抢走。第二天,春兰搬出了出租房,此后,赵某便一直寻找春兰。

  4月11日,赵某见无法找到春兰,为了报复春兰,让春兰母女3人无法在合肥继续生活,赵某便在合肥某论坛上发了“艾滋女”帖,并在春兰的手机上随机挑选了80多位机主的电话号码,剪下先前自己与春兰的合影照以及春兰手机上两位女儿的照片等一同发到论坛上。

  4月13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赵某行政拘留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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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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