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发布了 2008年全年消费投诉情况分析,其中公用事业类消费中,数字电视和供暖是投诉最集中的方面。
据全省14个消费者协会(委员会)统计汇总,2008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071件,比2007年下降2.9%,解决497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5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55件,加倍赔偿金额17万元。
投诉问题按性质分,质量问题仍是第一位的,此外营销合同问题、安全问题、价格问题、虚假品质表示、计量问题、假冒问题都在前几位,广告问题和人格尊严问题也在其中,尤其是为“人格尊严”而投诉的量增长较快,比上一年增长了25%。
公用事业类投诉解决难
2008年针对公用事业的投诉量集中在有线电视以及供暖方面。部分城市强制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收费增加、信号不稳定、服务质量没有好转,并未给消费者带来多少实际利益。
一是数字电视使用费用几乎增加一倍,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二是电视信号质量不稳定,与模拟信号相比质量没感到有实质性提高,多的几个频道几乎没什么可看性;三是操作不方便,电视、机顶盒、遥控器缺一不可,有些中、老年人反映不会操作,坏了还得自己修理,变相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四是维修服务不及时,服务态度较差,引发新的矛盾。城市供暖问题仍旧反映强烈,解决能力有待提高。消费者反映较多的是供暖不达标、求偿难和收费标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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