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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谈中医药法:为国粹走向全球提供更佳契机

2017年07月01日 15: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7月1日电 (杨颜慈)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下称《中医药法》)正式实施。多位中医药专家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30多年的努力,国粹写入国法的夙愿终于达成,中医立法也将促进这一传统文化瑰宝,更好地走向世界。

  “国粹有国法保障,一直是中医药人的夙愿。”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陈涤平教授告诉记者,自1983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董建华提出要制定《中医药法》起,30多年来,几代中医药人为之付出了不懈努力。

  陈涤平称,制定《中医药法》将对国际社会发展传统医药形成“倒逼机制”,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在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同时,对于为世界传统医学发展提供中国方案也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家相关部门的领导下,南京中医药大学在《中医药法》的立法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基础性研究工作,为《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和政策依据。近年来,学校共计承担中医药法相关课题近五十项,其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接委托的相关工作课题项目23件。

  该校卫生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田侃教授称,该部法律从准入门槛、人才培养、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对中医药进行了更为全面的规定和保障。

  《中医药法》在中医诊所、中医师准入等多个方面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简化了行政审批流程,放宽了中医药准入条件。例如,举办中医诊所由原先的许可制度改为备案管理,为中医师拓宽了就业渠道。

  “与西医的院校模式相比,中医强调师承模式的独特性和重要性。该部法律也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以师承方式,确有技术专长的人员取得中医医师资格,不再以‘出身定终身’。”田侃称。

  记者在文件中看到,该法律在放宽准入的同时,也对中医医师非法执业、医疗机构违法炮制中药饮片、违法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

  法律特别规定了对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惩罚措施。田侃告诉记者,相对中医针灸、拔罐,中药的“走出去”相对滞后,部分是因为农药超标,不符合欧盟等市场要求。新规之后,将对这一方面有所改善,为中医药走出去进一步疏通障碍。(完)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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