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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全面实现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购药即时结算

青海省全面实现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购药即时结算

2020年02月27日 15:46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西宁2月27日电 (孙睿)青海省医疗保障局27日披露,即日起,青海省全面实现“两病”门诊购药即时结算。

  为不断完善青海省参保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进一步减轻“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及时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全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支付标准的通知》,并积极研发启用线上结算系统,自2月27日起,全面实现“两病”门诊购药即时结算。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介绍,凡参加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未纳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人员,经二级及以上定点综合医疗机构确诊并在门诊采取药物治疗、且符合“两病”门诊用药范围的药品费用,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付比例分别为50%、60%,参保年度内高血压门诊用药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同时患“两病”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报销不设起付线。已纳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不享受“两病”门诊用药及特殊药品待遇,与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可同时享受。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实行“三定”管理,即定患者、定机构、定保障范围,经省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确诊的参保患者可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用药即时结算待遇;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用药费用按异地就医政策执行;未实现直接结算患者,其用药费用可在次年10月31日前,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完)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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