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公共场所设“吸烟室”并无实质性意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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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公共场所设“吸烟室”并无实质性意义
2009年09月07日 17:52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疾病预防中心慢性病中心副主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副主任姜垣昨天(6日)在复旦大学表示,现在国内许多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所谓的“吸烟室”,不能有效消除二手烟的影响,只有100%无烟环境才是唯一有效措施。

  姜垣介绍说,即便设置单独的吸烟室,也不能对烟雾提供全面的防护。这是因为,通风技术无法清除空气中二手烟草烟雾所含的所有有毒气体和颗粒,而一些没有任何分隔的无烟区更是形同虚设。

  有关部门对上海火车站吸烟室内空气微小颗粒(PM2.5)浓度的测定结果表明,吸烟室内微小颗粒的浓度为室外的300倍,是交通高峰期打浦桥隧道的5倍,对吸烟者自身和相关工作人员造成严重危害。吸烟室并不能消除二手烟的侵害,在距离吸烟室时5米处测定,空气中微小颗粒的浓度仍然是室外的18倍。在有人吸烟的餐厅吸烟区和无烟区同时测定细颗粒物浓度,均远高于室外颗粒物浓度水平。

  因此,在公共场所设立吸烟区没有实质性意义。世界卫生组织指出,二手烟暴露没有所谓的“安全暴露水平”。科学证据证明,只有全面的无烟法律才能真正保护所有人免遭二手烟的危害。(张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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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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