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张某和宋某结婚16年,因感情不合闹上法庭要求离婚。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因其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其婚姻无效。
张某和宋某是表兄妹,双方在父母的撮合下于1988年确立恋爱关系,相恋4年后登记结婚,生有两名子女。婚后,夫妻俩常为家庭琐事争吵,2003年起分居。今年6月,张某起诉到旺苍县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和宋某系嫡亲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其婚姻关系自始无效。(谢慧 刘燕 田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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