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残疾人保障新法将使10多万学龄前儿童受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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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残疾人保障新法将使10多万学龄前儿童受益

2010年06月25日 15:1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新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新《方法》)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实施16年的旧版《方法》和《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同时废止。据悉,新《方法》将更有效地保证残疾人的权益。

  《方法》修订的第一大亮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工作,对零至六周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包括早期筛查、康复指导、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内容的抢救性康复服务。”这将使全省10多万0-6周学龄前残疾儿童受益。广东省残联表示,正抓紧组织草拟具体实施细则,争取尽快上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新《方法》还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设具有教育、康复、养护功能的综合性残疾人教养实验学校”,重点解决不适宜在普通教育机构就读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失明、失聪、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问题。

  在残疾人福利待遇上,新《办法》明确了各项补贴:对义务教育阶段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给予适当的生活费、交通费等补贴;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在低保、五保户待遇的基础上给予生活补助金;残疾人居家安养的,给予护理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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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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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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