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先诊疗后结算”误读成先救人后付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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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把“先诊疗后结算”误读成先救人后付钱
2009年10月13日 13:49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看了媒体“卫生部将试点门诊急诊先诊疗后结算”的新闻标题,笔者以为医改终于走上了“患者本位”的正道,可往下看,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副处长焦雅辉告诉记者,将实行的“先诊疗后结算”,医院可对每位病人收取押金,并设置独立的信息识别码。病人每接受一次诊疗,信息系统就会自动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看来是笔者自作多情了,居然把“先诊疗后结算”理解成“先救人后付钱”。卫生部门可是一点不糊涂,人家想的是“先收押金后诊治”,急诊归急诊,但没钱还是看不了病,等钱到了,说不定人已经没了。显然,这样的制度设计还是以医院为本位,而不是以患者为本位的。因为只要押金在手,花多少钱,如何结算,自然全由医院说了算,不怕患者及家人不就范。

  这些年来,医改一直饱受诟病,医患关系也日趋紧张,面对这样的情况,卫生部门感到既委屈又不解,透过这次卫生部门隆重推出的“先诊疗后结算”不难看出,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在设计制度时,卫生部门把自己不吃亏作为基本出发点,替患者考虑得却很少,这样的措施怎能获得公众认同呢?

  医疗卫生事业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医院不能把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这次试行的“先诊疗后结算”,又是把医院的利益放在了首位,还是重复了过去的老毛病。如此蹉跎下去,何时是个终点?(郭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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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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