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引进婴幼儿肺炎疫苗 两岁以下宝宝可接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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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引进婴幼儿肺炎疫苗 两岁以下宝宝可接种
2009年08月07日 15:25 来源:云南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肺炎是造成5岁以下婴幼儿死亡的首要原因。昨天,记者从昆明市疾控中心获悉,昆明在全省首次引进了目前唯一针对两岁以下婴幼儿有效的肺炎疫苗。即日起,两岁以下婴幼儿可在昆明主城区部分综合医院、疾控机构等接种疫苗。

  2岁以下婴幼儿可接种

  在我国肺炎疫苗尚属于二类自费疫苗,接种费用较高。针对2岁以上儿童的肺炎疫苗,1剂260元,需接种1剂。而此次从惠氏引进的肺炎球菌疫苗,安全性更高,价格大约为2岁以上儿童接种肺炎疫苗的3倍左右。

  该疫苗适用于3月龄~2岁婴幼儿,未接种过本疫苗的2岁~5岁儿童。免疫程序为:接种第一剂时的年龄在3月~6月龄的,基础免疫的剂量为3剂,且每次接种至少间隔1个月,如需加强免疫,在12月~15月龄时接种1剂;接种第一剂时的年龄在7月~11月龄的,基础免疫的剂量为2剂,且每次接种至少间隔1个月,如需加强免疫,在12月龄后,与第二次接种至少间隔两个月时再接种1剂;接种第一剂时的年龄在12月~23月龄的,基础免疫的剂量为2剂,且每次接种至少间隔两个月,无需加强免疫;2岁~5岁儿童只需接种1剂。

  几种情况不宜接种

  接种前,家长应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如有无咳嗽、流鼻涕等不舒服的征兆以及急慢性疾病、过敏史等接种禁忌症。接种后,应多让宝宝喝水,促进毒素排泄。疾控专家介绍,对一般人来说,有以下情况的,不宜接种疫苗:发烧超过37.5℃,应治愈后接种;正患急性传染病或痊愈后不足两周,应缓期接种;患有活动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肾脏疾病、严重心脏病不宜接种;肿瘤患者应用免疫抑制剂时不宜接种;患有神经系统疾病,如癔病、癫痫、大脑发育不全等疾病也不宜接种;过敏体质者不宜接种。(春城晚报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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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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