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臂少女欲告医院“误导”其放弃治疗致终身残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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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臂少女欲告医院“误导”其放弃治疗致终身残疾
2010年01月28日 14:17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月12日至17日,羊城晚报连续追踪报道了潮州19岁少女曾秋菊无辜被歹徒砍断右臂及此后的不幸故事,在社会引起极大的反响。有关秋菊断臂后为何最终没有接上手臂的问题,曾引起读者与网友们的热议。曾秋菊准备起诉汕头市中心医院。

  曾秋菊在用左手艰难地签了名的起诉状中表示,在她被砍断手臂四个多小时之后被送入了汕头市中心医院治疗,该院外六科(手外科)的汪强医师称:“接是可以接,但是接上去也没用,不能动,只是装饰而已,如果日后里面流什么脓水、血水,还要把它锯掉,可能还会造成生命危险。”并强调说如果断臂在四小时内接驳效果会比较好,当时已经超过四小时,效果比较差。汪强医生还称接驳手术费用高,如果手术失败再行锯掉,费用需要十万元左右。起诉状称,原告及家属均希望能接驳好断臂,汪强医生为了打消原告的希望,又带原告的家属去看了另外一个病人,介绍该病人也是刚再植手臂,在断臂四小时内接驳,但效果不理想,手臂肿大足有碗口粗。受其误导,原告与家属最终决定不做手术。

  曾秋菊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直到媒体关注报道之后,她才得知手外科专家关于“刀砍断臂是手外科手术中条件最好、成功率高”的说法,这令她十分震惊与愤慨。

  揭阳残疾青年夏楚辉看了秋菊遭遇的相关报道后,表示愿义务为秋菊打官司,还专门认真学习了这一范畴的法律知识。“根据相关法律,造成秋菊终身残疾应该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水平赔偿30年,以潮安县城镇居民年收入6000多元计算,秋菊应该获得大约20万元的赔偿。”但夏楚辉说,由于残害秋菊的歹徒也需承担责任,因此只决定向医院索赔10万元。(王漫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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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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