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参保人患甲流、手足口病等住院费全报销——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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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参保人患甲流、手足口病等住院费全报销
2009年06月11日 09:30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今年起,患有甲流(H1N1)、手足口病(EV71)等重大突发流行性疾病的医保参保人,其全部住院医疗费用均由医保统筹基金全额支付。

  昨日,市政府发布《关于我市手足口病(EV71感染)等重大突发流行性疾病参保患者医疗保险待遇标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今后感染重大突发流行性疾病的参保患者,其医疗保险待遇也参照执行。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意味着,该政策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今后包括甲流(H1N1)、手足口病(EV71)在内的重大突发流行性疾病的参保患者,都能获得100%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去年春,手足口病在全国爆发时,为控制疾病疫情,减轻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市政府决定调整2008年度内参加医保的手足口病(EV71感染)患者的医保待遇标准。规定经确诊为手足口病(EV71感染)的参保患者,其住院、检查、治疗等全部住院医疗费用(含起付线费用、超封顶费用),均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支付。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诸如SARS、甲流(H1N1)和霍乱等疾病具有突发性、流行性,严重危害公共利益。出现一种重大突发流行性疾病就发一次文件,不利于疾病的防控,不能很好地保障参保人的利益。因此,相关部门在手足口病(EV71)的基础上决定,以后凡是重大突发流行性疾病都按照这种方式操作,以提高效率,为参保患者赢得治疗时间。据悉,针对所有重大突发流行性疾病的治疗报销方式从6月5日开始。(记者/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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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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