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立医院将“管办分离” 由运营组织管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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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公立医院将“管办分离” 由运营组织管理
2009年10月30日 09:32 来源:光明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深圳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将出台一系列重头戏,以建立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公立医院管理新模式。卫生行政部门将从“办医院”的具体事务中跳出来,将精力放在行业监管上,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的职权,公立医院则将以三种方式委托给运营组织管理,自己全力扮演好“管医院”的角色。这是近日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人透露的消息。

  该负责人还透露,公立医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后,卫生行政部门将不再任命医院院长,院长由医院管理委员会任命,并向医院管理委员会直接负责,副院长则由院长提名。

  目前,深圳市公立医院与卫生行政部门为行政隶属关系,医院的重大决策由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决策、监督、执行权限不明晰。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思路是,今后公立医院管理架构将分为三个部分:医院管理委员会为决策部门,由政府部门代表、社会各界人士、医院代表共同组成,按章程运作,对政府负责;医院领导班子是执行部门,依法管理医院事务,执行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决策部署;监督部门由职工(代表)大会、社会公众和行业监管部门代表组成,对公立医院运行管理、功能体现等进行有效监督。

  按照这一改革思路,政府将公立医院委托给以下3种方式的公立医院运营组织自主经营管理。一是鼓励医院领导班子组建医院运营组织,以合同的方式将公立医院委托给其管理;二是鼓励公立医院以资产、技术或管理为纽带实施集团化经营,将几个公立医院“捆绑”成一个大型公立医院集团,对集团内的公立医院实施一体化经营;第三种是委托高等医学院校管理,如将滨海医院委托给香港大学管理。

  监督是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环节。卫生行政部门的思路是建立行业监管、社会公众和职工(代表)大会等多元监督考核机制。作为出资人代表的卫生行政部门将对公立医院进行行业监管。

  公立医院若违约或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政府有权中止合同,收回管理权;卫生行政部门还打算建立总会计师派驻制度,聘用总会计师参与各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审查会签医院所有财务支出。(易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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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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