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车祸肇事方逃逸 新农合农民住院费可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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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车祸肇事方逃逸 新农合农民住院费可报
2010年01月13日 15:47 来源:太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参合农民若遭遇肇事方逃逸的交通事故等,住院费可按比例报销

  昨日(12日),《我市(太原)调整2010年新农合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正式敲定,今后,住院费用报销门槛降低、正常分娩可享受双重补偿……参合农民将从中享受到更多的实惠和便利。

  住院费报销门槛降

  以往参合农民在市级定点医院住院费用达600元才可报销,省级医院的住院费用达1000元才可报销。今年起,市级医院住院费用达500元即可报销,省级医院达800元就可报销。

  正常分娩双重补偿

  以往参合孕产妇在定点医院正常分娩,只能享受每人每次定额补助300元。今年起,除新农合定额补助300元外,还可享受“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补助的300元。也就是说,如果参合孕产妇在收费相对低廉的县级医院正常分娩,双重定额的600元补偿基本能满足医院的花费,无需自己再掏腰包。

  扩大补偿范围

  将参合农民无责任方意外伤害和交通事故发生的住院费用列入补偿范围。即参合农民若遭遇肇事方逃逸的交通事故,或在乡间行走不慎掉入深沟致伤等意外事故,以往此类住院费用都得自行支付,今年起,此类住院费用都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可按比例报销。

  将错过缴费期新生儿的住院费用随母亲或父亲享受当年补偿(只能绑定一个),与母亲或父亲合计一个封顶线。即以往错过新农合筹资期限出生的新生儿的住院费用,不在补偿范围内,今年起可随其母亲或父亲享受当年补偿。

  提高大病补偿标准

  以往(包括肾、肝、骨髓等)器官移植后抗排异用药的门诊补偿,每次最高补偿为5000元。今年起,器官移植后抗排异用药的门诊补偿标准,与恶性肿瘤(放、化疗期)、白血病等特殊重大慢性病患者的补偿标准一致,门诊费用参照市级住院补偿标准,原则上每半年一次,每次最高补偿3万元,与住院等费用合计封顶不超过4万元。

  小病看门诊也报销

  从今年起,取消门诊家庭账户补偿模式,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模式。即参合农民普通的常见病、多发病牞如感冒、咳嗽、头疼脑热等门诊治疗费用都纳入了报销范围。(郝晓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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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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