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不出职业史证明 哥儿俩染“尘肺”鉴定无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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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不出职业史证明 哥儿俩染“尘肺”鉴定无门
2009年11月06日 15:10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们想起诉索赔治病,可不能确诊是职业病就不能起诉,而要确诊职业病又要原来单位给出具职业史证明,可人家根本就不给我们出这个证明。”5日,德州禹城的季廷志无奈地告诉记者,几年前他与弟弟季廷杰同在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从事石英粉碎工作,如今双双被诊断“疑似‘尘肺’”。

  一个月前,41岁的季廷志觉得胃里总是不舒服,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了省立医院做检查。“在检查中,医生发现我的胃没有大的问题,而肺有异常,就建议我仔细检查一下肺。”季廷志说,检查完医生问他有没有在粉尘环境中工作过,“医生说,怀疑我已经是尘肺病二期了,建议我去做职业病鉴定”。

  经过检查后,省职业病院认定季廷志的双肺已呈弥漫性病变,疑似尘肺病中的“矽肺”。“尘肺病作为职业病,其确诊需要证明患者的职业史。”省职业病院院长助理闫永建介绍说。于是,季廷志的弟弟季廷杰赶赴淄川找到原来的雇主,可雇主断然拒绝为季廷志开证明。

  2003年7月,季廷志到淄川岭子镇的一家私人石英加工厂打工,一年后离职回到老家。“当时我们十几个人,进厂出厂都没有体检,厂子里也没任何防护措施,大家整天接触石英粉尘。”季廷志说,他的弟弟季廷杰也在同一家厂子工作了三年,2006年才离开。

  “我弟弟从淄川回来后,到省职业病院来看我,医生了解到他也有过同样的工作经历,建议他也做个检查。” 季廷志说,“医生告诉我弟弟,他也是尘肺二期了。”两兄弟打算向厂家讨个说法,可咨询后才知道,要到法院起诉必须先确诊职业病,而职业病的确诊还需要证明职业史。

  季廷志说,尽管省职业病院已经给淄川的那家石英加工厂发去了通知,让其开具职业史证明材料,但他们现在连厂子老板的面都见不到了。“工作单位开具证明材料,只是证明职业史的一个途径,他们还可以找当地的卫生监督部门进行监督执法,通过问询笔录来证明职业史,也可以通过自述材料和同工种工友证明来证明职业史。”闫永建说,以上这些途径只要有一个行得通,季廷志两兄弟的职业病就可以确诊。

  季廷志兄弟委托的代理人是济南市中正荣凯法律服务所的田洪祝,他说由于他俩进厂前后都没有进行过体检,为取证带来了困难。 “从事职业病风险比较大的行业,从业人员一定要有防护意识,上岗离职都应进行体检,这样以后一旦出现意外,也便于取证。”田洪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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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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