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4日电 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自2010年2月23日起,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联合公告2009年第31号、第36号、第38号公告对墨西哥、美国、加拿大甲型H1N1流感的禁令解除,允许符合中国检验检疫要求的猪及其产品进口。
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4日发布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日前发布联合公告,告示以上内容。
2009年,中国质检总局、农业部先后联合发布第31号、第36号、第38号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墨西哥和美国德克萨斯州、加利福尼亚州、堪萨斯州、纽约州、俄亥俄州,以及加拿大阿尔伯塔省等甲型H1N1流感疫区输入猪及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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